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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报送时间及报送途径是什么?如何进行外商投资信息更正?
发布日期: 2022- 10- 24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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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是上年度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都应于1月1日-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报告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年度报告(网址:http://sd.gsxt.gov.cn/index.html)。

初始、变更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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