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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2年)》
发布日期: 2021- 09- 17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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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推动全省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0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以五个优化”“三项建设为主线,共提出11方面38条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为高质量起草《实施方案》,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多次赴国家部委争取政策,赴广东、浙江、海南等先进省份学习,深入各市调研,与相关部门单位、外贸企业代表座谈,在此基础上,针对全省外贸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研究提出了全省外贸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先后征求26个省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并经省委深改委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山东产业基础、区位优势,提出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主要突出两个一是创新传统外贸发展模式,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创新市场开拓模式,在国内外市场布局上,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立足国内大循环,积极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在市场开拓手段上,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进行赋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保市场、保订单,稳住外贸基本盘。创新培育外贸产业集群,促进贸易产业融合,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弥补国内供给缺口,激活新需求服务内循环。二是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打造贸易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新业态新模式是扩大外贸主体和商品范围、降低国际贸易门槛、拓展外贸空间的有效有段。《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海外仓、服务贸易等新的业态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畅通国际物流渠道,助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推进外循环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新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五部分。

(一)实施贸易畅通行动。从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创新市场开拓模式、促进内外贸一体、加强国际物流保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包括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举办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建设“山东商品网上展示厅”,在海外仓搭建线上线下商品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搭建出口转内销服务平台,培育双循环示范企业,拓展加密国际航线,建设中日韩海上高速通道,增加欧亚班列图定线路加密开行频次,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扩大AEO企业数量,落地国际邮件“一点清关”监管模式,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出口退税质效,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等。

(二)实施优进优出行动。从提高出口质效、增加优质产品进口两个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包括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国际自主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搭建进口服务平台,开展保税货物区外销售试点,扩大欧亚班列沿线地区特色产品进口,建设上合示范区优质产品进口集配中心,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区等。

(三)实施外贸新业态提升行动。从突破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两个方面提出9条政策措施,包括引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等新业态主体,开展特色产业带线上拓展行动,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市场外向度,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服务,发展新型易货贸易,培育省级特色产业服务出口基地,争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有序开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服务业,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等。

(四)实施贸易产业融合行动。聚焦完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提出5条政策措施,包括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外开放强县、外贸高质量发展区创建活动,支持开发区、高新区聚焦主导产业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聚集,优化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试验区功能等。

(五)加强措施保障。主要包括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开展人才培训、落实来华政策等方面政策措施。

       

        政策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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