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51T/2021-000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商务厅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鲁商字[2021]8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有效性: | 失效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局):
为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5月31日
文件解读地址:《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政策图解地址:【图解】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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