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商办贸函〔2017〕345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30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抽查列表中随机抽取18家检查对象以及12个招标投标项目。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及依据详见附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检查依据
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五、检查方式
1. 通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匹配执法人员2名开展检查。
2. 对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及招标投标项目,采取实地检查和调取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实施检查时,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
3. 检查完成后,执法检查人员依照规定填写检查结果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果记录,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布。
附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5月29日
| 附件 | ||||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
| 1 | 招标代理 机构检查 | 1.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情况。 | 1.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2.条例第二章。 3.1号令第三章。 4.5号令。 | |
| 2.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情况。 | ||||
| 3.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及注册信息变更情况。 | ||||
| 4.招标代理行为。 | ||||
| 2 | 招标投标活动检查 | 招标 | 1.招标方式。 | 1.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2.条例第二章。 3.1号令第三章。 |
| 2.招标组织形式。 | ||||
| 3.招标委托合同。 | ||||
| 4.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
|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 ||||
| 投标 | 1.投标人资格。 | 1.招标投标法第三章。 2.条例第三章。 3.1号令第四章。 | ||
|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 ||||
| 3.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和送达情况。 | ||||
| 4.联合体组成情况。 | ||||
| 5.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 ||||
| 6.有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 ||||
| 开标和评标 | 1.开标情况。 | 1.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2.条例第四章。 3.1号令第五章。 | ||
| 2.开标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 ||||
| 3.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 ||||
| 4.评标专家选取情况。 | ||||
| 5.评标情况。 | ||||
| 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 | 1.评标结果公示。 | 1.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2.条例第四章。 3.1号令第六章。 | ||
| 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 ||||
| 3.确定中标人。 | ||||
| 4.中标结果公告。 | ||||
| 5.中标通知书。 | ||||
| 6.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 ||||
| 7.招标、投标、评标情况依法上报及存档情况。 | ||||
|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简称1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简称5号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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