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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产品市场立法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 04- 13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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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立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产品市场立法的建议(总编号:20210852)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依托中央支持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专项资金,我省不断推动农产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加强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提升,市场功能日益完善,新型流通模式迅速发展,农产品流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补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市场管理粗放、开办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等短板,解决现行有关制度规定比较分散、内容不够全面具体、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司法部近期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明确了市场建设和设施条件要求以及经营者义务,强化了开办者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同时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外的农贸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参照适用《规定》。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推动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大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规范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助力形成布局合理、安全规范、畅通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此页无正文)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531-8901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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