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促进示范县之间学习与交流,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水平,结合巡视、督查、新闻媒体监督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省商务厅决定组织开展示范县交叉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叉检查范围
2017-2019年度19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中标企业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建成和在建的所有项目,其中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抽查数量不少于20个。
二、时间安排及分组
2017-2019年度19个示范县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沟通安排。分组情况见附件1、2。
三、交叉检查重点
已完成或在建的示范项目是否与实施方案及修改后的方案一致;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板块资金使用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一)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是否按需建设,功能、设备、标识是否齐全、满足需要;2.是否具有开放性,能够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3.服务指南、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是否明晰;4.目前实际入驻电商或非电商企业名称,入驻时间和合同期限,手续是否完备;5.运营管理公共服务中心的团队名称,为入驻或非入驻企业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记录是否真实、齐全;6.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电商扶贫、人员培训和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增强站点和公共服务中心持续运营能力采取的措施。
(二)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1.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是否按需建设,功能、设备、标识是否齐全;2.服务规范、统一配送路线、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是否明晰;3.整合快递物流等企业的名称、统一配送线路和车辆数量;4.是否真正实现订单、数据共享,定时、定点集中配送;5.快递投放点与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一致的数量和名称,配备的设施设备是否有项目标识易于识别且使用完好;6.整合县域内邮政、供销及快递物流企业实现双向流通采取的措施。
(三)农产品上行
1.县域农产品品类数量,其中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数量;2.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设备及仓储冷链设施配备投入使用情况;3.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授权使用企业和产品数量;4.帮助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及创业带头人等开发网货产品名称及数量;5.提供认证许可、品牌培育、营销策划、质量追溯等服务情况;6.网上销售农产品品类,比示范工作开展前增加数;7.拓宽农副、旅游、文化等各类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立与县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供应链体系,建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采取的措施。
(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
1.乡村电商服务点布局是否合理,服务覆盖比例是否达标;2.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安装智慧乡村APP的数量、占比,各站点服务功能与智慧乡村APP选定服务功能是否一致,真实可靠;3.对站点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情况,站点负责人是否熟悉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内容,能否熟练操作智慧乡村APP等服务软件;4.项目标识牌是否挂在醒目处,且与站点对应;5.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快递收发价格等是否按规定悬挂整齐;6.承办企业根据村民生产生活需求不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帮助具备条件的村级电商服务点适时开展农产品上行业务采取的措施。
(五)电商扶贫
1.是否设立《电商扶贫工作台账》和《贫困人口增收备查名册》;2.是否定期对电商扶贫信息进行统计,扶贫工作成效情况;3.在产品营销、物流快递、电商培训、就业用工等领域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是否真实;4.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贫困村比例。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准确把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定位,不仅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商务部唯一与扶贫有关联的工作,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此次交叉检查作为各种问题整改、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推进示范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契机,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最终落脚于带动群众增收上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二)选好检查人员。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交叉检查工作,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选派党性原则强、熟悉示范政策、全面参与示范工作且有责任担当的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承办企业负责人参加,并从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交叉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每组成员3-4人。
(三)遵守工作纪律。在交叉检查过程中,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人民政府以及参加检查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不得加重被检查单位负担。要根据检查重点如实做好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四)总结典型做法。交叉检查过程也是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各组要注意挖掘整理被检查单位各业务板块好的做法与经验,收集整理各业务板块典型案例。通过交叉检查进一步加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放大综合示范效应。
检查结束后,各组请根据通知要求形成检查报告,填写交叉检查用表(见附件3)。检查报告和交叉检查用表请于3月16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检查报告内容要详实、完整,有数据、有案例、有问题、有措施、有建议,参加检查人员签字,字数不少于3000字。
附件:1.2017-2018年交叉检查分组情况
2.2019年交叉检查分组情况
3.交叉检查用表(表1-6,电子版另发)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钱淑芬 周营;联系电话:0531-89013838 89013533)
附件1
2017-2018年交叉检查分组情况
临沂市平邑县抽查菏泽市郓城县
临沂市蒙阴县抽查济宁市鱼台县
临沂市沂南县抽查淄博市沂源县
临沂市沂水县抽查日照市五莲县
临沂市费县抽查济宁市泗水县
潍坊市临朐县抽查临沂市平邑县
菏泽市郓城县抽查临沂市蒙阴县
济宁市鱼台县抽查临沂市沂南县
淄博市沂源县抽查临沂市沂水县
日照市五莲县抽查临沂市费县
济宁市泗水县抽查潍坊市临朐县
附件2
2019年交叉检查分组情况
枣庄市滕州市抽查威海市荣成市
烟台市海阳市抽查滨州市惠民县
潍坊市安丘市抽查聊城市莘县
泰安市新泰市抽查菏泽市曹县
威海市荣成市抽查烟台市海阳市
滨州市惠民县抽查潍坊市安丘市
聊城市莘县抽查泰安市新泰市
菏泽市曹县抽查枣庄市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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