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仍存在着亟需规范提高的问题。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各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整改范围
2017-2020年度26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对牵头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各市、各示范县(市)要认真贯彻2月1日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绷紧政治一根弦、算好大局一本账、形成合力一盘棋。要充分发挥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协调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整改通知下发后一周内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要列席会议。
(二)关于“示范项目带动农产品销售、助推脱贫攻坚成效较差”
整改措施:各示范项目要围绕带动农产品销售、助推农民增收,在公共服务体系、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电商人才培训体系等方面下功夫。
(1)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解决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运营效果不佳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常态化、正规化、现代化运营水平。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注重与高水平的电商运营企业合作,打造符合本地商品特色的电商品牌,提供高水准的品牌营销策划、设计、包装、宣传、销售等技术和服务,加强对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指导和扶持。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要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优化布局配置,开展站点提档升级工作,突出农产品代销、快递收发等基础服务功能,打造精品站点,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2)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重点解决物流配送通达率低、物流成本偏高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应统筹邮政、供销、快递物流等资源,整合快递线路、车辆,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统仓共配。要将快递下行与日用快消品等服务下乡整合起来,同时打通农产品上行的快递通路,实现“一条线路、双向流通”。
(3)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要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网货,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产业、产品实际,帮助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及创业带头人等开发网货产品,提供认证许可、品牌培育、营销策划、质量追溯等服务,不断拓宽农副、旅游、文化等各类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各示范县(市)要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电商龙头企业,鼓励本地在外大学生、务工人员等开办以销售本地特产为主的网店,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4)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要重点解决农村电商人才数量少、底子薄的问题。要结合当地产业、环境、产品特色,根据电商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抓好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提供“订单式”培训服务。大力引进电商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联合高校、电商企业共建实习和培训基地,选送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企业的电商专业人员到高校和知名网商企业进行高端培训。要鼓励本地大学毕业生、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从事网络创业,提高电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既懂农业知识、又懂网络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
(三)关于“2019年有的县专项财政资金拨付至巡视结束,村级服务站点还未开展业务”
整改措施:2019年度8个示范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按规划数量建设好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并做好运营。要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的“指挥中枢”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快递、电商扶贫、运营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板块,拓展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对已挂牌或已选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不具备基础电商服务功能的站点要坚决摘牌或予以调换,具备基础电商服务功能的站点要尽快开展业务。
(四)关于“2020年6月全省新增7个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至巡视结束未确定服务站点”
整改措施:2020年度已完成招标工作的示范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内容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建设进度。未完成招标的示范县(市)要于3月底前完成招标。
三、相关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行动自觉。要切实增强做好示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级主管部门要落实第一责任,切实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做好督促、指导、审核等工作。各示范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好直接责任,对巡视指出问题立行立改,提高示范效应。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构建示范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示范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要做到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各示范县(市)要根据当地产品、人才、企业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方案,防止生搬硬套一个模式干到底。同时要加强交流借鉴,取长补短。要按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2017年度7个示范县要制定验收后工作三年规划,建立长效运营机制,接续推进示范工作,防止项目失管失查、无人过问。新的项目提升发展规划请于4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2018年度4个示范县要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确保一次过关、顺利收尾。2019年度8个示范县(市)要做好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问题整改、后续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工作。2020年度7个示范县(市)要选好承办企业,启动项目建设,确保示范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要加强日常监管,注重宣传引导。要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承办企业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各示范县(市)要严格执行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规范,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整改过程中要注意挖掘、梳理综合示范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把通过正面宣传为主与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持续放大示范效应。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示范县(市)请于4月20日前完成核查整改工作,并从整改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形成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人:钱淑芬 周营,电话:0531-89013838 89013533。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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