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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 2021- 02- 1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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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由行政机关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省商务厅组织在外资、外贸、外经、内贸流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商务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抽查的方式及内容

(一)抽查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按照有关商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下级商务部门或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实施。

3.根据工作需要,监督抽查可以采用现场核查、书面审查、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

4.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抽查时,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参与,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监督、见证抽查工作。

5.抽查工作应遵循依法监管、公正公开、风险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依法保护被抽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抽查内容

1.部门抽查。履行监管职能的处室每年年初根据统一安排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牵头处室报送全年检查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类型、抽查对象、抽查覆盖比例及频次、实施部门及实施层级等要素。

2.部门联合抽查。每年年初,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牵头部门工作部署,我厅报送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本年参与联合抽查的监管事项名称、类型、抽查对象、抽查覆盖比例及频次、实施部门及实施层级、需配合部门等要素。根据牵头部门统一安排,发起或配合参与部门联合抽查。

三、抽查的组织实施

省商务厅根据商务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结合监管对象的风险、信用等因素,制定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用“双随机”方式,随机确定被抽查名单及2名以上(含2名)检查人员。

2.采用现场核查方式开展的监督抽查,检查人员在进入被检查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关监督抽查文件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督抽查的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纪律以及需要配合的事项等。检查人员应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卫生防护等制度要求。

3.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如实编制监督抽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并确保检查报告的可追溯。检查人员应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由检查人员书面注明原因,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也可以邀请监督、见证检查的有关人员签字证明。

4.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被检查单位能够现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进行现场整改,并记录整改完成情况;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当地商务部门,由检查组和当地商务部门联合跟踪整改情况,记录整改结果;现场发现企业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监督抽查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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