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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服务行业预付卡消费监管的提案
发布日期: 2020- 09- 17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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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山东省委:

感谢贵委对全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委《关于加强服务行业预付卡消费监管的建议》(第1203047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贵委所提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信用消费的重要载体,是商贸流通企业固定消费群体、描绘肖像画像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线下商业消费停滞,线上消费需求大增,企业对发卡需求更加迫切。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稳定消费信心,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备案程序,对已经发卡的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积极构建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保险共保体,推进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采用保证保险风控模式,切实保障预售销售权益。

(一)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在建立起重点发卡企业目录,摸清重点发卡企业“三项制度”(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和限额发卡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指导企业对照《单用途预付卡自查登记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排查。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和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各市发卡企业经营动态,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业等不同行业的法人企业的发卡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对付风险的先导指标。重点关注停止营业、消费纠纷频发、投诉率高、存在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把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

(三)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力度。一是现场执法“三检查”。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资金管理情况。二是风险防范“三到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到位,各项资金保障措施到位,银行预收管理资金到位。三是业务数据“三确保”,确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的及时性,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确保各类报表的完整性。四是资金管理“三符合”,实际发行预收资金余额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符合规定,实际存资资金与上一年度预收资金余额比例符合规定,预收资金的用途符合规定。五是参加全省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全省共抽查企业53家,目前已于全部完成。

二、下步工作

对贵委提出的预付卡消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预缴资金余额商业保证保险存管模式,积极构建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保险共保体,保障预售消费权益。

(二)研究制定发卡企业信用评级标准。结合全省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发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研究,综合商业数据、监管信息、消费反馈等各方面信息,对商贸流通发卡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为提供消费警示、建立信用长效机制提供依据。

(三)加强与人民银行山东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局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当前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等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建设山东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预付卡发行、登记备案、余额查询、风险控制“一网通”,并向政府部门和社会消费者开放,实现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消费监管等多管共治。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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