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预警工作站:
定于8月13日举办第二期“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视频专题培训”,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孙磊律师讲解美国301调查及关税排除等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13日14:30-16:30。
二、培训对象
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预警工作站及进出口企业有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301调查规则、征税过程、关税排除、中美经贸现状和应对建议等有关内容。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通过ZOOM、快手两个平台同步直播,专家与受众在线互动交流,解惑答疑。各市商务局、预警工作站参加培训人员通过ZOOM平台进入培训直播间(会议号另行通知),具体操作见附件1;进出口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建议出口或法务部门负责人均参加培训)通过快手平台搜索“至诚山东”进入培训直播间,具体操作见附件2。
培训视频经后期剪辑在山东省商务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政务服务平台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明确专人负责制,组织好本辖区内系列视频培训事宜。有条件的市商务局可组织分会场,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设备调试对接工作。
(二)各市商务局组织并指导辖区内不少于30家重点进出口企业参加培训,并于8月12日11:30前将参训名单汇总上报(附件3)。
(三)ZOOM、快手平台调试时间为8月12日下午14:30。
联系人:张鹏徐艳龙郭颖颖
电话:0531-89013623、89013872、89013546
邮箱:gpmycadmin@shandong.cn
技术联系人:赵强 0531-89013372、13031703165
附件:1.各市商务局参加第二期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系列
视频专题培训ZOOM使用说明
2.外经贸企业参加第二期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系
列视频专题培训快手使用说明
3.各市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8月10日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