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字[2020]54号
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
2020年是全省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是商务系统落实电商扶贫任务的重要抓手,工作成效事关扶贫大局、事关百姓福祉、事关政府形象。为切实提升综合示范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建设成果,结合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及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就做好综合示范项目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2017-2018年度11县所有中标参与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承办企业以及承接转包业务的企业,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建成和在建的所有项目。2019年度8个县(市)要吸取教训,突出重点,补足短板,聚焦精准,进一步修正完善实施方案。
二、整改重点
(一)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整改功能服务不突出问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有不少于20家电商或非电商企业入驻,有专业团队负责运营,为入驻或其他企业提供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产品开发、企业孵化、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电商培训、直播带货等服务。要发挥“指挥中枢”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快递、电商扶贫、运营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板块和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丰富经营内容,增强站点和公共服务中心持续运营能力。
(二)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重点整改快递物流形式上的整合。物流整合应是业务的实质整合,而非经营场地等形式上的整合。要统筹县域邮政、供销、快递物流等资源,整合场地、线路、车辆,实现订单、数据共享,定时、定班、定点集中运送。要通过全面布局快递下行,反向打通快递上行的通路,由快递件的整合逐步向日用快消品和其他服务的整合延伸,实现城乡共同配送,提升配送效率和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快递站点布局要与电商服务站点保持基本一致。
(三)农产品上行,重点完善供应链体系。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帮助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及创业带头人等开发网销产品,提供认证许可、品牌培育、营销策划、质量追溯等服务,不断拓宽农副、旅游、文化等各类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逐步建立与县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供应链体系,建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农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设备及仓储冷链设施配备要与农产品上行相匹配。
(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重点整改重建设轻运营及服务不到位。一是合理布局。要根据交通、人口分布等因素,实事求是合理规划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站点的覆盖重在服务的覆盖,而非地理位置的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要有倾斜照顾。二是准确定位服务功能。要对利用供销、邮政、超市、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电商创业带头人等建立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重新进行服务功能定位,不夸大不作假,并根据村民生产生活需求不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帮助具备条件的村级服务点适时开展农产品上行业务。三是站点负责人应知应会。要对站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熟悉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内容,熟练应用操作相关智能软件,帮助公共服务中心推广相关增值服务,为村民提供直接便利服务,收入能够保证自持运营。及时推广安装智慧乡村应用软件,自动上报交易数据。四是规范标识使用。项目标识牌要挂在醒目处,且标识牌与站点要逐一对应;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要悬挂整齐;配备的设施设备要有项目标识易于识别且使用完好。
(五)电商扶贫,重点整改底数不清不准问题。结合此次整改全面摸清电商企业、店铺、服务站点等扶贫底数,建立扶贫工作台账,真实记录在产品营销、物流快递、电商培训、就业用工等领域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注重帮扶质量,不片面追求帮扶数量。
三、整改要求
(一)责任担当,完成任务。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示范工作开展的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最终落脚于带动群众脱贫增收上来,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二)联合联动,守土有责。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本市综合示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主动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与示范县一起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共同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各示范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综合示范工作负总责,也是自身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全面排查,分类管理。各示范县要对已设立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分类管理。要按照“巩固提升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调整置换一批、坚决摘牌一批”的思路,对运营好的继续巩固提升并适时增加新的业务,同时坚决摘除部分影响综合示范工作形象的站点。要建立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动态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服务不到位、工作不配合的及时进行调整。
(四)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各示范县要严格执行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规范,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注重放大示范效应。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承办企业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确保合规合矩。对已完工的建设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对资金使用进度慢、问题突出的示范县,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规定,对闲置的中央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奖励助推脱贫攻坚、促进产销对接等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示范县。对整改工作部署不力、整改不到位、考核再出问题的示范县,省里将建议属地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六)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市、各示范县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注意挖掘整理各业务板块好的做法与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或模式,收集整理电商扶贫典型案例,把通过正面宣传为主与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统一起来。
各市、各示范县务于6月10日前完成核查整改工作,并从整改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形成整改报告报送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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