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4- 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商务厅会同省总工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旅游厅、省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现就涉及《通知》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当前形势下,全国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措施办法,消费券是激发消费活力的有效手段,对战胜疫情、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等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本《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有效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通知》出台的必要性

消费券有利于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有利于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有利于体现社会的关心关爱,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促进民生改善。

三、哪些主体可以参照《通知》发放消费券?

鼓励各市县政府及部门、社团组织、企业等主体,参照《通知》采用纸质、电子等多种形式,聚焦不同行业、多种需求精准发放消费券。

四、《通知》介绍了消费券哪几种“模式”?

《通知》介绍了提货券、抵扣券、免费券和直接补贴等多种模式的消费券。鼓励不同主体有针对性的对不同行业、多种需求发放不同模式的消费券。

 

        文件链接: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0/4/3/art_106476_8987858.html?xxgkhide=1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