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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关于做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6 字体:【

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

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据查询,本次列入市场化采购排除清单涵盖全部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涉及的进口商品,涉及我省进口291.3亿元,涉及企业3094家。

为帮助企业做好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梳理了2018年7月6日以来我省自美进口清单商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单随后发送),制定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做好市场化排除申请,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外贸增长贡献力量。

省商务厅联系人:郭颖颖 0531-89013546

青岛海关联系人:陈苍虬 0532-82955539

济南海关联系人:吕宏亮 0532-68696097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南.docx

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pdf

 

 

山东省商务厅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

2020年3月18日

政策解读地址:/art/2020/3/20/art_106480_9090292.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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