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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孙光伟处长与网友在线交流
发布日期: 2020- 12- 08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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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山东商务网“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山东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孙光伟处长。孙处长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栏目参加网上访谈。

孙光伟处长:谢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荣幸通过山东商务网“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今年9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有关情况。

孙光伟处长:好的。设立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措施。为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委将制定《条例》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将《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一类项目。为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省商务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共同组成起草小组,于今年1月赴省内各片区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我省自贸试验区立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注意突出立法的山东特色。2月-4月,省商务厅书面征求41个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其间,起草小组多次召开座谈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草案会签稿并完成会签。5月8日,《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5月、7月和9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条例》获得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起草过程中,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为依据,在完成立法“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山东特色,做好立法的“自选动作”。总体上,我们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转化,即将《总体方案》确定的改革试点任务通过立法转化为法规的规定,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完成中央安排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二是固化,我省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形成了一批好的制度创新经验做法,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总结并予以固化完善;三是强化,通过立法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弱项和不足,从而补齐短板,全面提升。

《条例》分为总则、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区域经济合作、营商环境和附则。共10章59条。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如下:

一是明确了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和相关机制。条例第6条规定了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激励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二是在投资贸易领域重点体现国家对自贸试验区有关深化改革的试点任务。明确规定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等内容;三是明确有关金融领域的试点任务要求,通过创新探索,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四是对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和区域经济合作作出专门规定。在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明确规定建设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平台,规定了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鼓励自贸试验区创新开放型的人才评估机制,推动人力资本产业发展。海洋经济方面,规定了青岛片区、烟台片区重点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采取的具体措施。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规定创新与日本、韩国地方产业合作模式,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持续深化;五是在自贸试验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评估事项和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定开展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一次办好的事项。同时对加强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规定。

主持人:好的,感谢孙处长的介绍,今年省商务厅在依法行政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孙光伟处长:今年以来,我们在依法行政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以及各类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15件拟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百余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全面梳理历年来由我厅起草或实施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我厅制定规范性文件,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二是妥善做好有关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应对工作。配合商务部,做好涉及我省的两起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应对工作。多次组织案件关键证人及有关人员赴商务部参加案件会商研讨及磋商谈判,协助商务部工作组补充核实案件有关材料达上千份,多次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我省应对建议方案,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案件事实,切实维护我合法权益。

三是编辑出版依法行政工具书。近年来,商务领域新的立法不断出台,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废止。为了展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国家、我省商务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全省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依法行政依据,我们牵头重新编辑完成了《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全书收录今年9月底前国家、省颁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分为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商贸流通、园区管理、依法行政、世贸组织规则等七部分,约260件,共计100余万字。待正式出版后,将作为重要的依法行政资料向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开发区发放。

主持人:孙处长,能否简要介绍一下今年商务厅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孙光伟处长:今年以来,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外资稳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落实《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厅向38家受托承接主体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含行政许可事项1项、备案类行政权力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0项),为全省承接主体刻制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专用章共40枚,并对承接主体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今年以来,由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废止,全省商务系统已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6项。目前全省商务系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23项,较2019年初压缩了近11%。

二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厅印发了落实该《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针对外贸外资企业需求,推出“优化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申领工作流程”和“强化进口企业关税保证保险补贴”两项便民措施。截至11月底,共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17421份、出口许可证37902份;累计支持参保企业123家次,支持进口企业释放关税保证金(保额)132亿元。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将省级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制定我厅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涉及6项检查业务,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以来,我厅牵头发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联合抽查,配合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公示信息联合检查,并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市县认真开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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