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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
发布日期: 2020- 12- 17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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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于近日发布,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其中。不断“做减法”的中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最新的修改中,做了一些加法。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新版清单紧密衔接“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在保持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清单主要作出以下修订:

        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

  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

  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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