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云南楚雄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州财政局发出通知,明确了全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四项政策,切实加强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保障。
明确经费保障范围。工作经费保障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单独成立的离退休干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补贴保障到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离退休干部党员。
明确经费保障标准。离退休干部党委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000元,党总支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4000元,党支部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党组织副书记、委员的工作补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按不高于书记工作补贴标准的70%发放。兼任党组织多个职务的,其工作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发放。
明确经费保障渠道。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从各部门党建相关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返还党费中统筹解决。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从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
明确经费保障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力求让有限的经费支持,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助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深入开展。http://www.lgbzj.com/portal.php?mod=view&aid=6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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