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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19- 12- 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
职责
事项
名称
事项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执行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1.【行政法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订)第十五条:“审批机构和登记管理机构对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执行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全省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执行的监督检查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依托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系统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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