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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 12- 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厅采取严格程序与提高效率兼顾、日常监管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易制毒进出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截止11月底,我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企业40家,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286份、办理易制毒进口批复单276份。具体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日常监管。建立厅领导负责,专办人员初审、分管处长和厅办公室负责人同时审核签发的审核制度,对办理程序、审查管理、转报、办结时限、AB角负责、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制度保障下,对易制毒进出口申请企业申领许可证有关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了申请表,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制定了详细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山东商务网上公开发布,方便企业明白办理程序。在严格审查的同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一般性材料的审批审核时间由商务部规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即到即办。及时向商务部反映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严格审核,事后严格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中对易制毒进出口企业10%的抽查比例的要求,将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和汉高乐泰(中国)有限公司4家企业作为检查样本进行抽查,样本企业均按照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进出口许可证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等违法行为;进出口环节未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等现象;使用和仓储保管中建立了严格的台账制度,执行情况也比较好,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记录.这些企业都做到了逐笔核实,笔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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