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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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商建函〔2017〕597号)文件精神,打造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产品上行,我厅联合省农业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swtdzsw@163.com;
2.联系电话:0531-89013385,89013432。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
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商建函〔2017〕597号)文件精神,按照商务部提出的“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五联要求,打造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产品上行,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商务部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主线,以要素集聚和创新为动力,按照“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五联要求,打通农业生产端、运营端、平台销售端全生态化产业链条,积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推进全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网销农产品资源日趋丰富;推进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涉农县全覆盖,金融、技术、人才支撑体系不断健全;推进县乡村电商物流配送网络全覆盖,城乡双向流通格局加快形成;推进电商特色小镇、电商园区、淘宝村建设,农产品网商活跃度明显提升。到2018年底,在全省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40个、“深化农商协作示范县”10个、电子商务特色小镇30个,打造50个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电商品牌,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6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的农产品电商生产端
1.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依据市场需求调整品种结构,围绕有特色的单一品类农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以规模促订单、占市场、增效益,解决网销农产品供货不足的问题。引导优势产业与农产品电子商务融合,建设网销农产品集中产区和产业带,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
2.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倒逼农业标准化,围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开展标准制修订和推广。支持企业主导制定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专业服务等行业标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监控,做好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建立“品质可控、来源可溯”的质量保障体系。
3.推进农产品集约化生产。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鼓励、引导农户、合作社、农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企业创新生产、加工模式,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开展订单生产,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4.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实施“互联网+品牌”创建工程,加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等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富有影响力的“鲁产名品”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挖掘和包装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烟台苹果、肥城桃、蒙阴蜜桃、沾化冬枣、黄河口大闸蟹、荣成海鲜等区域公用品牌成为网络畅销产品。鼓励知名电商平台与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加强互惠合作,主动宣传推介山东品牌农产品,提升市场知名度,扩大线上销售份额。
5.完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与质量安全溯源一体化建设,实现网销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形成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二)打造保障有力、高效灵活的农产品电商运营端
6.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快市、县、乡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商技能培训,组织上网营销策划,做好差异化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工作,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及农村个体网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等提供服务。
7.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合理规划和建设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区域性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分拨)中心共建共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邮政、供销社、快递、物流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的自营物流网点向农村延伸,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建设具备冷链仓储与配送功能的快件处理中心,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支持建设县域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发展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
8.壮大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依托实体网点开展实体体验与网上交易相结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在农村开办网店,销售本地农特产品。
9.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成立专业服务机构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10.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支持在天猫、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引导更多农业主体入驻开设专卖店、旗舰店。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建设自营电商平台,推广应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型电商微营销手段。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组织举办农特产品网销推介会、年货节等农商对接活动,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扩大农特产品网上销量。
11.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集聚区。依托区域规划和产业特色,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完善生产、加工、消费、物流、冷链、展示等设施,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电商软硬件服务。
12.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依托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协会等,按计划、分步骤开展面向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商务政策、基础知识、网购网销、网店开设、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实用型电商人才。
(三)打造多元化、内外贸一体化的农产品电商平台端
13.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依托我省农产品产业优势,规范发展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物流服务、价格发现、品牌推广及行情监测等功能为一体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14.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批发零售平台。集聚行业资源,支持建设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后台大数据分析与品牌建设协同发展的农产品网络平台批发零售平台。支持建立生产、消费、价格等综合性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应用分析,实现动态预警和精准调控,引导市场预期,科学指导生产。
15.融合发展物流配送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本土物流企业建设多式联运现代化物流仓储网络,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网络金融等技术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加速传统物流产业和电子商务的不断融合,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16、利用地方特色馆展示推广。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促进“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进行网上集中展示和品牌推广。
三、保障措施
17.搭建一个执行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商务、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督促指导,抓好目标考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落实意见,细化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强化经费支持和人员保障,积极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18.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电商运营团队。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搭建农产品电商发展平台,支持培育、引进一批有创新意识、运营经验的电商运营团队,梳理、整合本地农业优势和资源,加强农产品电商发展顶层设计,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当地企业和农户生产、营销提供分析指导,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形成统一规范的农产品上行体系。
19.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产品电商发展标准。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加强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强化一个保障得力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在产品质量安全、网上营销、农产品特产馆、电商服务平台、物流体系、示范基地、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统筹安排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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