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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保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4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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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和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保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点检查:1.是否通过环评;2.设施设备方面,是否有专用废油(液)收集装置及分类存放专用密闭容器;是否具备安全气囊引爆或拆除、存储、引爆装置和汽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是否有存放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蓄电池的容器;是否有存储含汞开关的防漏密闭容器。3.场地方面,是否达到油水分离和油污处理标准;企业内道路是否采取硬化措施;企业内污染控制区是否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是否具备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专门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4.拆解流程方面,是否存在露天拆解、破碎报废机动车行为;是否对入厂报废机动车进行废油液泄露检查,如发现废油液泄露,是否立即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是否规范放尽报废汽车的各种废油(汽油、机油、转向机油、齿轮油、变速箱油、刹车油等),并将其分类存放;是否规范拆除电瓶,并且专门存放;是否将防冻液、氟利昂、制冷剂分别回收并分类密闭存放,不得向大气排放;是否按操作规程引爆安全气囊;是否将各种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危险物品处理企业集中处理。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重点检查回收分拣和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和噪音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处置。1.废钢铁机械加工对周边居民区产生的噪音污染,是否产生铁锈等废渣违规排放;2.含铜、铅、镍、镉、汞等有色金属废料回收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渣、废酸、废气等是否违规排放;3.清洗废塑料产生的含碱废水、淤泥是否违规排放;4.废橡胶作坊式破碎和研磨胶粉、加工再生胶产生的粉尘、有毒气味,是否按环保要求收集和清除;5.不能用于生产平板玻璃的各类废玻璃碎渣,是否随意丢弃;6.废纸回收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是否违规排放,包装有毒物品的纸类包装物,是否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置;7.回收铅酸蓄电池是否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置,擅自拆解产生的废酸、提取再生铅产生的废渣、废气是否违规排放,其它废电池回收后是否随意堆存或混杂在其他废旧物资中;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渣是否按规定收集、违规排放。

二、督导检查的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各市自查和省厅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对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检查时邀请有关环保专家参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环保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各市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督导检查情况于8月9日下午17:00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督导检查情况于8月11日中午12:00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处)。

(二)8月9日-10日,省厅将派三个组赴有关市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分组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进各项工作特别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环保风险隐患,做好资料收集报送,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环保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建立环保风险排查小组工作机制,落实辖区内企业主体责任。对接到的群众举报、环保投诉,要落实办理责任,及时答复;对采取的措施、下发的文件、工作现场照片等,均应记录在案,建立台账。

(三)及时整改,务求实效。要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要求,着力抓好环保风险点的整改落实。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缺少环评手续、环保处理设施的,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通知属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

流通业处  刘向锋(电话:0531-89013506;邮箱:liutongyechu@126.com)

市场建设处  申前进(电话:0531-89013869;邮箱:sctxjsc@sina.com)

 

附件:省厅督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厅督导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泰安、莱芜

人员组成:廉波、刘向锋、邱明琦(省再生资源协会秘书长)

第二组  德州、枣庄

        人员组成:秦海峰、周健、韩晓晨

第三组  东营

人员组成:申前进、葛继伟(省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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