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扩大开放、提升引资水平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今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简称5号文),为新时期做好外资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做好5号文贯彻落实,商务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措施。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发[2017]5号贯彻落实工作,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和工作安排。省委改革办和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研究制定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列入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省政府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为制定出台山东配套措施,省政府办公厅批办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为制定出台我省外资措施,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科学谋划。2月中旬,赴北京与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德勤(中国)座谈,重点就国际资本动态、跨国公司全球布局、国发5号文政策利好及地方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3月上旬,召开部分重点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问题、意见建议和政策诉求。3月下旬,先后与商务部外资司、研究院、投资促进局进行了对接,有关专家重点就我省利用外资优惠政策设计以及地方法定权限运用、营商环境提升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省确定了新时期制定外资政策要突出国民待遇、突出国际惯例、突出山东实际三项原则,并组织人员着手起草文件。4月下旬,召开全省外资工作会议,专门就我省制定出台配套措施进行集中讨论,征求参会商务部门和部分开发区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不等不靠,结合地方实际迅速抓好[2017]5号文件贯彻落实。
二、文件主要内容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省政府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7]16号),全文共22条,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共5条。主要提出新时期我省把握开放机遇,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领域。同时,结合山东发展战略,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和制造业强省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动我省全方位利用外资迈向中高端。
第二部分,健全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支撑体系,共6条。主要从各地制定优惠政策、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外资企业成本、确保优质高效外资项目用地、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等方面提出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利用外资工作支持力度。其中,涉及省级财政支持方面,一是明确提出跨国公司落户及外资功能性机构落户予以支持;二是创新财政使用方式,发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以资引资”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三是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各类政府性基金参股资金需求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外资大项目。四是对引进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资助和扶持。
第三部分,实施全方位招商引资战略,共7条。提出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省政府建立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名单,享受内资项目同等政策。同时提出,建立国际化投资促进与贸易推广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主阵地作用、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支持走出去企业回归发展、强化利用外资考核激励。
第四部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共4条。围绕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提出四条措施,一是积极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浓厚氛围。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中国山东外商投资年度报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全省及各市营商环境进行科学评估和诊断咨询。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授予荣誉称号,增强外商扎根山东的归属感。二是培育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确保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外资和内资一视同仁。三是打造公正透明法制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各地认真兑现优惠政策和签订的合同协议。四是深化外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以鲁政发[2017]16号文件制定出台为契机,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正式政策文件地址: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17/7/17/art_106476_8453015.html?xxgkhide=1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