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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3- 14 信息来源:山东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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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商务厅以省委、省政府《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工作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有效推动商务工作开展。现将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以来,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手,积极推动行政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一是迅速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根据国家要求,对外国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超前研究及时部署审批改备案管理工作,在商务部通过有关审批改备案的规章后,第一时间下发了《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审批改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山东通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家申报并完成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下放审批权限和扩大备案管理范围,经请示商务部同意,稳步将省级审批权限逐级下放。目前,除要求必须省级审批的外商投资事项外,已全部下放至各设区市。除商务部确定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我省外商投资备案管理机构外,委托各市外商投资主管部门作为我省首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机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省共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1414件。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108号)的要求,我厅依法取消了“直销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事项以及其它权力中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事项。根据国务院部署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我厅2016年9月1日起取消了“加工贸易进出口和内销审批”事项,并向省编办报备。经多次取消、下放,我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到7项,比2013年前的19项减少了63.2%,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二)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2016年依法依规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我厅认真探讨有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制定相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指导下级商务部门做好承接工作。一是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后,国家要求必须省级审批的外商投资事项外,已全部下放至各设区市,负面清单管理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已全部由审批改为备案。为执行好外商投资审批改备案管理工作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工作,我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全省17市的近百名科(处长)和审批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及在线备案系统操作培训。同时,我厅依托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联合年报系统逐步建立并完善与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的协同监管、联动服务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分别与省工商局、省外管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加强外商投资审批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2016年9月1日起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取消后,根据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工作的要求,启用新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系统”省商务负责管理和新增我省管理端用户,全省商务主管部门为企业出具新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凭该《证明》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手续。我厅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制订操作流程或办事指引,确保加工贸易管理工作平稳运行。

(三)优化公共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一是打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接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接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2016年,共接到申请1332项,录入平台受理数据1330项,办结1319项,受理率99.8%,办结率99.8%。网上承诺时限平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短了30%,实现了删繁就简和流程优化。二是完善办事大厅建设审批事项一律由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在办事大厅摆放,成为企业和公民来我厅办事的明白纸。三是山东国际商务网设立“山东省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除1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审批事项外,实现公开透明审批,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网民咨询和投诉。认真开展我厅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的相关工作参考省市县有关部门特别是经济综合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事项的范围,同时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制定《山东省商务厅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及《服务指南》,并通过山东省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清理了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最大限度的服务办事企业、群众,打通商务事项办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推动经济开发区条例出台。为了促进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起草了《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草案)》。2016年上半年,经与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制委等多次调研、会商、征求意见,形成《条例》(送审稿)。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5月和7月两次审议,获得全票通过。《条例》1994年以来我厅新起草的我省商务领域第一个省级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商务立法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不断提高我厅规范性文件质量。依照《山东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2016年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商办发〔20165号),并按照程序规定将文件文本和《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向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办公厅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一是对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16年8月根据省法制办要求,我厅对2012年前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废止,共清理2012年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25件,保留15件,废止10件;清理2012年1月1日后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5件,保留6件,废止9件。我厅已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山东国际商务网予以公布。二是对我厅牵头起草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清理。2016年9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2001年-2014年由我厅牵头起草的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对违反WTO贸易规则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共清理文件35件,建议保留19件,废止16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一)依法定程序编制完成《山东省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全厅通力合作,完成了规划编制起草任务。一是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编制起草小组。二是2014年以来做了大量前期研究论证,先后完成了省“十三五”商务规划基本思路、需纳入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省委《规划建议专题报告》的上报,为起草《规划纲要》打下了基础。三是形成《规划纲要》初稿和征求意见稿后,围绕我省商务发展的规划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措施等,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省委《规划建议》、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借鉴浙江、江苏等东部沿海省市的规划思路,对我厅《规划纲要》稿进行多次认真修改,先后多次征求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20161月印发全省商务工作会议讨论。四是强化规划论证。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商务部研究院进行指导,对初稿进行了六次大的修改,并通过了专家组的论证评审。五是集体决策。有关规划编制的重大事项,如规划编制方案、规划基本思路、需纳入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省委《规划建议》专题报告、规划初稿、规划定稿等均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依法规范厅机关预决算编制和重大资金安排。制定《山东省商务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厅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规范预算编报和批复程序,预算编报实行“二上二下”:“一上”“一下”经财务处向分管财务厅领导和厅主要领导汇报,“二上”“二下”须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批准。重大支出项目必须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厅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境内外展会和招商活动经费作为重点资金管理,实行单项预决算审核报批制度。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依法定程序确定中标或服务承接主体后,应签订相关合同;重大经济合同应提请法规处或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探索建立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建设公共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对中央和省级商务政策资金及其他资源进行统筹整合,构建从分配、执行到评价、监督的全过程管理链条成立机关经费审核委员会,由厅分管领导、财务处、法规处、机关纪委派员组成,厅机关3万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审委会审核后,再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全年共筹备召开经费审核委员会会议30次,审核项目128个,项目金额8885万元。

(三)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法制化建设。2016年我厅大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山东省商务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商务厅境内外商务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务厅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务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商务厅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商务厅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完善资金决策、审核制度体系,最大限度防范财务风险。在政务公开方面,制定《山东省商务厅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试行)》,规范信息发布。在人员管理考核和督查方面,制定了《山东省商务厅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厅机关各处室、驻外代表处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商务厅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情况

(一)探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商务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改革执法体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制发了《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660号),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的执法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二)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号)部署我厅根据责任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检查事项内容,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制定我厅“一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按照省政府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进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牵头组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我厅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统筹协调全省各市、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整治,组织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各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领域打假专项行动,着力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车用燃油造假行为,积极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多管齐下加强专利保护,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版权执法,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依法加强对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努力构建打击侵权假冒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落实和绩效考核。通过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检查企业1600余家,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2.28万起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类和制售伪劣商品类活动立案659起,破案3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0名,涉案金额2.1亿元全省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6件571人,审结285件,判决生效458人(包括旧存案件)。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推进商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与简政放权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制定《山东省商务厅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试行)》,围绕商务工作主基调,突出商务特色和亮点,主动发布重要商务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充分利用我厅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对国家新出台商务政策的解读,加大对各类商务统计数据的公开范围和数量,加快更新速度。进一步做好对山东省省级公共信用系统的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要求,推进商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处罚事项信用信息的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在我厅网站设立了“公共资源管理平台”子站,实时发布我厅重大经贸活动、境内外展会、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信息,对社会开放,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及时回复各类申请人通过邮寄、网站、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知情权。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16年没有发生被诉行政诉讼案件。配合我省有关行政复议机制改革,对涉及商务领域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复议请求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行政复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特点规律,疏通信访渠道,2016年接待来访群众16批90余人次,收到信件24封,办理省信访局交办件14件,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矛盾问题,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厅党组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切实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质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认真落实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在厅“商务论坛”系列培训讲座中,专门安排培训政府法治建设的内容。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选派单位骨干参加省法制办、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商务部组织的法律培训活动。

厅领导班子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行政决策均经法规处室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讨论处理涉及我厅住房整改等重大问题时,邀请厅法律顾问参加。全厅上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省商务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结合全省商务工作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推动地方商务立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探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省商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亲自推动《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的出台,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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