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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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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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商贸物流领域标准化工作,根据《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筹建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鲁质监标字〔2016〕152号)的要求,由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协办单位),负责筹建“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市相关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业务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加本技术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 委员人选要求

1、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等相关方面的专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标准化业务;

2、热爱标准化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

3、遵守委员会章程,熟悉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掌握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能按时参加有关工作。

4、所在单位同意。

二、各市推荐范围及人数 

1、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不超过1名。

2、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确定的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第一、二批)高层管理人员1名。

3、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并取得一定成效,标准化用具(重点是标准托盘或周转箱)推广使用较多,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其它企业或相关研究机构、业务管理机构、行业协会高层管理人员1名(总数不超过2名)。

    三、申报要求

1、坚持自愿原则。对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工作不设定指标,不排名评比,所有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都本着积极自愿参与的原则。

2、推荐人员认真填写《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纸质材料,须打印),每份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四张(照片不能有印章或污损),其中3张分别贴在3张表上,余1张将来贴在证书上。

3、各市主管部门请于2016年5月24日前,将填妥的《山东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汇总后统一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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