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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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务规财字〔2010〕1049号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商务系统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0年度全省商务系统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企业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10年度全省商务系统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省商务系统各类企业
二、表彰名额
从符合条件的全省商务系统企业中评选220家予以表彰。其中,商贸流通先进企业100家(包括批发企业20家,零售企业20家,住宿和餐饮企业各10家,商品交易市场20家,生猪屠宰企业10家,拍卖和典当企业10家),外经贸先进企业120家(包括进出口企业90家,对外承包劳务和境外投资企业各10家,服务外包企业6家、港口企业4家)。
三、评选基本条件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2.自主创新能力强;
3.对经济社会贡献大;
4.劳动关系和谐;
5.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此外,参评企业还要具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环境保护达标、无走私记录,无偷漏税行为等条件。
四、评选办法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指标规模排序法和设定指标量化计分法。参选企业名单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省商务厅确定初选名单在山东国际商务网进行公示。具体办法如下:
(一)按指标规模排序
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为一级法人单位(属于集团组织结构的为集团总公司或总部),2010年1-10月份销售总额需达到:批发企业25亿元以上、零售企业10亿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为1亿元以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择优选取批发企业20家、零售企业20家、住宿、餐饮企业各10家列入初选名单。
2.对外贸易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2010年1-11月份进出口金额1.5亿美元以上(集团口径)。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按企业进出口规模排序择优选取前90家企业列入初选名单。
3.服务外包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2010年1-11月份离岸外包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按外包额排序择优选取前6家企业列入初选名单。
(二)设定指标量化计分
1.商品交易市场:符合评选基本条件,2010年1-10月份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推荐本市参评市场名单。设定交易额权重为60%、经营面积权重为20%、摊位总数权重为20%等三项考核指标,省商务厅根据各市推荐的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确定最高分值,依次递减1分,综合考核计分择优选取商品交易市场20家列入初选名单。
2.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为一级法人单位(属于集团组织结构的为集团总公司或总部),2010年1-10月份生猪屠宰量15万头以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推荐参评企业名单。设定屠宰量权重为50%、营业收入权重为30%、实现利税权重20%三项考核指标,省商务厅根据各市推荐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确定最高分值,依次递减1分,综合考核计分择优选取前10家列入初选名单。
3.拍卖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2010年1-10月份拍卖成交额3亿元以上,设定拍卖成交额权重为40%、利润额权重为30%和上缴税金权重为30%三项考核指标。首先从企业中按成交额高低排序选取前20家企业,分别按三项考核指标大小排序计分,第一名20分,依次递减1分,用所得分值按权重算出各分项考核指标得分,各分项指标得分相加得出每个企业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选取前10家企业,反馈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市从中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经综合考核择优选取前6家列入初选名单。
4.典当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设定典当总额权重为30%、典当余额权重为20%、利息收入权重为10%、上缴税金权重为30%和税后利润权重为10%五项考核指标。首先按2010年1-10月份企业典当总额大小排序选取前20家企业,分别按五项考核指标大小排序计分,第一名20分,依次递减1分,用所得分值按权重算出各分项考核指标得分,各项指标得分相加得出每个企业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排序选取前10家企业,反馈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市从中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综合考核择优选取前4家列入初选名单。
5.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设定对外承包劳务企业规模指标权重为70%,质量指标权重为30%;境外投资企业规模指标权重为60%,质量指标权重为40%。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据此考核计分,推荐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综合考核择优选取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各10家列入初选名单。
6.港口企业: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设定外贸货物年吞吐量权重为60%,质量指标权重为15%,纳税指标权重为15%,就业指标权重为10%等四项考核指标,由各市据此考核计分推荐本市参评企业名单,省商务厅综合考核择优选取前4名列入初选名单。
五、推荐材料
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商品交易市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拍卖、典当企业等: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推荐意见、2009年度及2010年1-10月份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对外贸易企业: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推荐意见,被推荐企业的海关编码及进出口额,集团企业要同时列明所属子公司(控股在50%以上)名称及海关编码。
3.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推荐意见及被推荐企业的相关指标及得分情况。
4.其他材料:各类参评企业均需提供县级以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
六、表彰方式
由省商务厅颁发“山东省商贸流通先进企业”和“山东省外经贸先进企业”奖牌。
附件1:评 选 指 标
一、规模指标
1.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满分70分)
完成营业额大于等于10亿美元,得70分;
大于等于2亿美元,小于10亿美元,得60分;
大于等于1亿美元,小于2亿美元,得50分;
小于1亿美元,得40分。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满分70分)
外派人数大于等于1500人,得分70分;
大于等于1000人,少于1500人,得分60分;
大于等于500人,少于1000人,得分50分;
(3)境外投资企业(满分60分)
对外投资额大于等于5000万美元,得60分;
大于等于2500万美元,小于5000万美元,得40分;
大于等于1500万美元,小于2500万美元,得20分;
(以上得分以今年1-11月份统计数据为依据)
2.港口企业
外贸货物年吞吐量大于等于1亿吨,得60分;
大于等于5000万吨,小于1亿吨,得50分;
大于等于3000万吨,小于5000万吨,得40分;
大于等于1000万吨,小于3000万吨,得30分;
小于1000万吨,得20分。
(以上得分以2009年数据为测算依据)
二、质量指标
1.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满分30分)
签订1000万美元以上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每个项目得10分,本项指标最高计30分。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满分30分)
期末在外人数大于等于4000人,得分30分;
大于等于1500人,少于4000人,得分20分;
大于等于1000人,少于1500人,得分10分;
(3)境外投资企业(满分40分)
境外资源开发项目有重大影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得15分;优势产能境外转移项目有重大影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得15分;通过并购研发,获取境外技术、市场和资源,实现低成本扩张,成效显著,得10分。
2.港口企业(满分15分)
位居2009中国港口综合竞争力排行前10位,得15分;
位居第11-20位,得10分。
三、港口企业纳税指标(满分15分)
上缴税金大于等于1亿元人民币,得15分;
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得12分;
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得8分;
小于1000万元,得5分。
四、港口企业就业指标(满分10分)
就业人数大于等于1000人,得10分;
小于1000人,得5分。
附件2:联 系 方 式
请各市将推荐企业名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一、商贸流通先进企业评选
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联 系 人:周颖
联系电话:0531-89013810
2.商品交易市场、拍卖、典当企业
联 系 人:臧家钦
联系电话:0531-89013850
电子邮箱:sctxjsc@sina.com
3.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联 系 人:高捍东
联系电话:0531-89013856
二、外经贸先进企业评选
1.对外贸易及港口企业
联 系 人:杨怀广
联系电话:0531-89013418
电子邮箱:sdwjmt@163.com
2.服务外包企业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0531-89013407
3.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0531-89013521
电子邮箱:zhp519@hotmail.com
4.境外投资企业
联 系 人:冯建军
联系电话:0531-89013512
电子邮箱:jianjunf@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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