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六大工程24项举措 《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化工新材料产
发布时间:2025-07-02 阅读次数: 675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近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自贸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青岛海关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作为全省首个针对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集成改革方案,《实施意见》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支持烟台自贸片区围绕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集成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为全省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为烟台片区开展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绘制了更加清晰的蓝图,具有三个鲜明特点。
重点突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
《实施意见》加强产业整体谋划,针对化工新材料产业的政策卡点和制度瓶颈,重点实施“国际绿色规则对标、绿色能源综合利用、全周期链式节能降碳、绿色贸易发展水平提升、绿色金融资源要素保障、绿色低碳科创研发强化”等六大工程24项举措,涵盖工业、能源、生态、贸易、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各领域举措同向发力,更加具有系统性、协同性,共同推动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实施意见》深度对接国际低碳创新和绿色标准体系,探索推出“构建化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一体化清单式环境管理模式”等一批政策措施,形成更多先行先试制度路径。通过一揽子靶向施策、精准疏困,推动标准、贸易规则的互认互通及衔接,助力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以推动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加快能源综合利用,探索建设绿电产业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从点到线、由线到面的绿色制造发展格局。开展全周期链式节能降碳,支持开展“无废集团”等项目试点,推动污染物高效治理,打造产业链的绿色生态圈。
《实施意见》出台后,省自贸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和疏通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确保各项举措早实施、早落地、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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