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
发布时间:2019-09-05 阅读次数: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了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指出,建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山东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济南、青岛、烟台三个片区。其中,济南片区37.9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金融、医疗康养、文化产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青岛片区5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产业,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助力青岛打造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烟台片区29.9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生产性服务业。下一步,我们将抓好总体方案落地实施,注重制度创新,彰显山东特色,做好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