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商务厅

商务部:新疆自贸试验区重点在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2023-11-03 阅读次数: 328 来源: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提出,赋予新疆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明确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强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等25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11月1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杨正伟在商务部召开的新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称,商务部将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作用,加快推动贸易优化升级,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一是分别从推进通关便利、加快认证认可、促进交流合作方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是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保税维修业务。推动建设边境仓和海外仓,构建多仓联动跨境集运模式,提高跨境订单物流运输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产品售后保障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聚焦优势产业,加大服务力度,支持企业一体化经营、一体化市场开拓、一体化品牌培育。

杨正伟指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方面,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做好各项建设工作。

一是抓好试点任务细化落实。商务部将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下放新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权限能够“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好”。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挥好主体责任,细化各层级具体任务,加快推进落地实施。

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和能力建设。商务部将支持指导新疆做好宣传解读,帮助经营主体用足用好新疆自贸试验区政策,充分释放惠企政策红利。积极支持新疆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其他自贸试验区的交流合作,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好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商务部将支持指导新疆自贸试验区及时总结评估试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将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试点措施向全疆及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杨正伟称,此外,商务部还将支持指导新疆自贸试验区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革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