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阅读次数: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自贸试验区工作的要求,形成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长效机制,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对全省开展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评估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国家层面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国务院印发改革试点经验6批143项,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最佳实践案例4批61项,有关部委印发改革试点经验74项。
省级层面87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首批最佳实践案例36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制度创新成果51项(25项改革试点经验、26项最佳实践案例)。
二、总体目标
一是全面梳理365项(国家278项、省级87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有关情况,按领域进行分类,将已经被国家或省里新的法规、政策措施或改革事项取代的失效事项进行排除,对有效事项逐项总结评估。
二是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做法,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涉及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估方案
(一)评估团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山东工商学院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此次评估检查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青岛片区和烟台片区等相关人员,组成评估检查组。
(二)评估形式。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地市自评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资料、数据,科学精准地对16市复制推广成效进行全面评价。主要包括:
1.各市复制推广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台账。
2.对受益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365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实施效果。
3.对自评情况、问卷情况、代表性企业案例进行初步汇总分析。
4.对16市展开实地调研,走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或企业,每市随机抽调一个县(市、区)开展基层调研。
5.座谈调查。调研过程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业参加的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有关情况。
(三)评估方法。围绕投资管理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人力资源和特定区域复制推广六大领域,设计系统化、精准化的指标评价体系,通过定量化方法,获取有价值数据,全面了解复制推广落实效果、群众满意度。通过实地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直接数据,归纳整理各方的诉求与建议。
(四)评估结果。对全省16市就自贸试验区创新做法复制推广任务实施情况、应用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估分析。
1.实施情况评价。主要针对政策实施的具体举措、配套措施、实施细则、方案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各项措施的配套落地政策是否到位、推广宣传知晓程度、配套平台载体建设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打分。
2.实施效果评价。主要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实际成果和经济社会效应进行评价。根据政策措施受益面、取得经济社会效应、改革示范效果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五)形成报告。提炼16市评估情况,归纳汇总后形成最终的评估报告,对成绩进行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一)7月15日前,请各市确认一名评估检查工作联系人,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7月26日前,请各市组织自评,将复制推广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工作台账(附件1)和复制推广先进企业名单(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企业通过互联网方式,填报网上调查问卷(附件3)。
填写“工作台账”时,对于当前已失效或过时的,请务必注明原因(比如,实施新法规、新政策等,新政策文件编号等)。各市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多的失效或过时项目。
请组织本市200家以上企业填写“网上调查问卷”,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其中,所辖各县(市、区)均需填写,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0家;从企业类型看,外资企业总数不少于30家,外贸企业总数不少于30家,境外投资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外派劳务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从行业分类看,制造业企业总数不少于50家,服务业企业总数不少于50家;从企业规模看,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总数不少于30家,限额以上企业(批零住餐)总数不少于20家,资质内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总数不少于20家。
(三)7月31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的自评报告、工作台账、复制推广先进企业名单和企业调查问卷进行预评估;同时,请各市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现场评估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现场评估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成立复制推广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市(县、区)委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批示指示记录,本市(县、区)印发的历次复制推广工作相关文件,相关专题会议、培训、宣传等证明材料,企业获益情况证明材料,在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赋予市县相关部门改革创新权限、改善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等方面借鉴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相关文件,本通知附件1-3,等等。请将上述资料分类整理成册,以便查看。
(四)8月1日至12日,评估检查组分成数个小组,赴16市开展现场评估检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收集复制推广工作相关数据与资料,并汇总整理。
现场评估检查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8月17日前,评估检查组完成评估初稿,包括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评价、取得成绩、典型做法以及问题困难、改进建议等。
(六)8月20日前,修改完善评估检查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2014年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开展以来,这是我省首次全方位的现场评估检查。本次评估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将此次评估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所辖县市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对照本次评估检查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行自查,逐项梳理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事项的落实情况,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三)本次评估检查情况将作为评价各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相关成效的重要依据,对下一步拟订复制推广相关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李 智0531-51763029,刘天竑0531-51763025
邮 箱:zdcxc@shandong.cn
山东工商学院联系人:
江 强13375598988,高延君18563891570
李德震18660546226
附件:
附件3:企业网上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PQggucr.aspx)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