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商务厅

“货物储运状态分类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5-10 阅读次数: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货物储运状态分类监管”新模式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基础上,创新实施非申报通道管理、货物状态库内直转以及区港自由流转,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时效、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实施非申报通道管理

落实特殊区域管委会与企业主体责任,设置由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的非申报通道,非保税货物通过非申报通道进出区。通过开发信息化系统实现非申报通道与申报通道共用。

(二)实施货物状态库内直转

分类监管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可直接在仓库内完成状态转换,货物无需实际进出区。企业通过WMS仓储管理系统对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实行分类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对接,转换状态前企业在WMS仓储管理系统中标明货物状态,海关结合WMS对需查验的货物进行库位查验。

(三)实施货物区港自由流动

优化区港物流,依托保税港区区港一体,打破口岸作业区与保税功能区之间物理界限,打通各物流通道节点,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进境非保税货物在保税功能区内查验存储及出区,拓展口岸的运抵功能,促进进出境货物在区港之间自由流动。

二、实践效果

(一)盘活区内仓储资源

非保税货物入区与保税货物一同集拼、分拨、管理和配送,企业经营更加灵活,核心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据试点企业测算每年可为客户节省物流成本约20万元,仓库库容率预计可提升30%以上。

(二)提高仓库运营效率

根据企业运行实测,通过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建立VMI仓库,企业出库效率达到异地配送产线标准。国内知名企业实现特种车辆集拼出口模式。

(三)增强冷链企业经营灵活性

一般贸易进口的冷冻肉类商品直接入区查验并存储,可依需要选择物流通道,缩短物流距离,降低了企业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在完善企业准入条件、使用好海关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后续印证核查、放大区港联动优势、顺势监管等方面下功夫,使更多企业享受制度创新红利,并为打造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探索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