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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锦绣蓝图,密密擘画

发布时间:2023-07-11 阅读次数: 来源:国际商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一系列事关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建设的政策纷纷出台落地。站在历史新起点上,自贸试验区建设正擘画新的锦绣蓝图,继续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活力。

制度型开放 再迈新步伐

今年是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第十年。站上新起点,迎接新使命,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接连出台——

4月28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新办日前举办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使命。“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积极推进《若干措施》落地实施。试点实施一年后,将由商务部按部署组织开展评估,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贸规则正加速重构。此时,国务院以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为契机印发《若干措施》,加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不仅有助于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也为推动加入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全球创新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吕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日前会同有关地方、部门制定了《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明确2023-2025年相关自贸试验区拟自主推进实施164项重点工作,每个自贸试验区的重点工作7~10项,包括重大制度创新、重点发展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及重大项目活动等。

对于上半年以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大步向前的势头,业内人士均表达赞赏之意,认为中国向全球进一步释放了开放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重要信号。

十载结硕果 前景更可期

自贸试验区成就的背后,凝聚着时光的痕迹,叠加着时间的复利。经过多年间持之以恒的建设,自贸试验区成长为中国制度创新、深化开放的生力军,为经济发展增添了宝贵动力。数据显示,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实际使用外资2225.2亿元,同比增长4.5%,占全国的18.1%。其中,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863.4亿元,同比增长53.2%。此外,自贸试验区还持续加大力度积极布局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建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除了实打实的经济成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高地,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同样作出了重要贡献。南开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盛斌告诉国际商报记者,经过十年探索实践,目前自贸试验区建设已从试点探索阶段进入到成熟发展的新阶段,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自主和集成制度创新体系。

盛斌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主要成果概括为三点:一是形成了开放公平和安全高效的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制度体系,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体系。二是形成了以“放管服”为核心的新型政府监管制度体系,包括现代商事登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经营主体首负责任为机制的综合监管制度。三是形成了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法制保障制度体系,包括制定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地方性司法保障及权益保护制度,发展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和国际人才流动通行制度等。

“此外,国家层面发布多批‘最佳实践案例’,并向全国或特定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对全国形成了重要的辐射与示范效应。”盛斌说。

秣兵厉马再出发。对于自贸试验区如何在下一个十年继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受访专家纷纷提出自己的期望与建言。盛斌表示,自贸试验区应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努力增进其开放属性与功能,继续将工作重心锚定在开放主题,特别是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服务业开放、外资准入、投资便利化、规制监管改革、商务自然人流动、数字经济与贸易等领域。将优化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放在显著位置,补齐发展短板,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探索培育贸易与金融新业态,让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众。

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利强亦向国际商报记者表示,下一阶段,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开放和安全,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速推动改革创新的立法修法,推动“划区而治”的法治实践与制度创新深化集成,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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