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片区大力推进优化养殖用海管理集成式改革
发布时间:2025-08-04 阅读次数: 来源:
一是实行“海域水域养殖办理一体化”。针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分头办理、流程繁复的问题,整合自然资源和海洋渔业部门职能,通过优化体制机制“协同办”、集成审批“一次办”、拓展服务“无感办”,不动产证和养殖证实现审批“五同步”,即同步受理、同步公示、同步征求意见、同步现场勘验、同步核发证件,保证企业“拿海即投产”。二是探索“海域使用证续期标准化”。针对海域使用权续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和执行标准的问题,建立“海域续期标准化体系”,即通过续期提醒“人性化”、申报材料“标准化”、操作程序“数字化”,实现海域使用权续期“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三是推动“法前无证用海合规化”。针对《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前的海域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法律溯及+现实认定”双轨制度,推行“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认定流程,依规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和养殖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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