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片区获批海关总署“‘税·关信用通’AEO共享赋能模式”试点
发布时间:2025-07-22 阅读次数: 来源:
一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组建“税·关”合作工作组,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在企业信用管理、风险管理、市场准入等3方面推出联合管理举措,试行企业“一次认定(评定)、多方授信”模式,预计企业信用培育有效率提升50%以上,培育认证周期进一步缩减,帮助企业更快享受海关和税务信用叠加红利。二是明确试点适用对象。建立《税务部门出口退税一类企业信用培育库》《税务部门出口退税二类企业信用培育库》《海关AEO企业数据库》《海关信用培育重点企业数据库》,税务、海关及时交换企业数据,联合筛选试点企业适用“‘税·关信用通’AEO共享赋能模式”。三是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税务部门对海关AEO重点企业适用出口退税“随报随批、随批随退、即时到账”优惠;对海关AEO企业“出口退税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对海关信用培育重点企业适用“出口退税二类企业管理”。海关部门对税务出口退税一类企业实施“快速通关、低频监管、优先检测”等便利化政策及57个AEO互认国家或地区的海关最优待遇;对税务出口退税二类企业实施“优先培育、加速认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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