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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港:先行先试,整装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3-08-11 阅读次数: 来源:国际商报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时间回溯至今年4月,当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改革开放先行先试”。

对比这两次重磅会议,关于自贸区港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表述从“开展”递进到“推动”,表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中一个重要进展便是,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业界对《若干措施》的扎实落地实施寄予厚望,对中国的高水平开放充满期许。

勇挑重担意义重大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使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助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实施。今年是自贸试验区建设10周年。10年来,自贸试验区(港)建设取得了一大批制度集成创新成果,在此基础上,自贸试验区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这为自贸试验区开展深层次的制度集成创新提供了新思路、注入了新动能。

二是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有助于中国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崔凡解释称:“比如生效实施的RCEP既有要严格执行的约束性义务条款,也有鼓励成员国努力或尽可能做到但并非一定要实施的鼓励性义务条款。中国正在申请加入的CPTPP亦包含了大量的更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一些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即管理能力比较强、本身开放水平比较高的自贸试验区进行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可为今后中国加入CPTPP等高水平高标准自贸区提供经验借鉴。”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长湧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其重大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对于自贸试验区(港)建设本身是一个极大的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港)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探索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最前沿,所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新发展阶段自贸试验区(港)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也是自贸试验区经过十年建设、海南自贸港经过五年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必然要求。

其次,对于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言,制度型开放是下一步的重点。而制度型开放需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重点在边境后规则领域先行先试,推动更大力度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而为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最后,自贸试验区(港)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是一个“栽盆景”的过程,而是一个“种苗圃”的过程。在一些制度创新取得成功经验后,要在合适的地区乃至全国进行复制推广。所以,由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港)先行先试,能够对其他自贸试验区以及更大范围的地区推进高水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精准对接重点明确

《若干措施》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六个方面,提出试点政策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为推动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

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中国正积极推动加入CPTPP和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我们可以对标的领域比较广泛、标准较高,应予以重点关注。”杨长湧表示,一是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海南自贸港目前正在此方面进行探索,下一步应在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进口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推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以及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等方面加大力度。二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下一步,负面清单模式应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的重点探索方向。三是跨境数据管理新模式。要在跨境数据自由有序流动和保证数据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和最优解。四是大量边境后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改革和完善。

崔凡对《若干措施》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分析:比如,《若干措施》提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再制造产品不适用于中国禁止或限制旧品进口的相关措施,CPTPP也规定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要在再制造产品上实施。此外,再制造产品进口与促进再制造中心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也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并进行深入研究。

又如,空运快运货物和普通货物通关的时间标准,《若干措施》规定在符合中国海关监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前提下,空运快运货物正常情况下在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对已抵达并提交通关所需全部信息的普通货物,尽可能在48小时内放行。这实际上是RCEP的鼓励类义务,CPTPP也有类似的规定。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相对于现行法规的自由汇兑要求,“无迟延”这一表述的增加将使外资进出更为便捷高效,为外企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优的营商环境。

“在加大开放力度,为贸易投资提供自由化便利化的同时,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可持续的监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对接才算是成功的。”崔凡强调,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要统筹开放和安全,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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