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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 推出市场主体退出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6-30 阅读次数: 来源:青岛片区

针对目前在清退非正常经营、低效、无效企业工作中经常面临“吊而不销”、行政性强制退出机制明显滞后等多重困境,青岛自贸片区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全国试点率先开展“企业除名”市场主体退出模式,提升不良市场主体清退的准度与速度,探索出一条有温度、有惩戒、有回路的企业退出新路径,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新渠道,着力营造“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良性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目前,已对第一批29家企业作出“除名决定”。

一是首创“企业除名”制度体系,创建除名闭环工作流程。青岛片区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除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除名条件、除名流程,确定除名法律后果,形成完整的业务链条,实现企业除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设置“除名模块”,被除名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代替,企业状态进行“一键标记”,不再作为市场主体统计。

二是推动监管部门联动协作,多方共享企业全量信息。建立市场监管、法院、社保、税务、不动产部门联动监管协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除名企业全量信息多方共享推送,保障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符合除名范围的企业进行梳理;人民法院负责提供企业涉及审理、办理或者执行中的案件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企业涉及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税务部门负责提供企业涉及欠缴税款及未结涉税事项相关信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部门负责提供企业涉及不动产权利登记情况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梳理各部门全量信息,形成拟除名企业名单。

三是推行“企业异议+部门自纠”,实现事中事后双救济。为保障除名企业合法权益,事中设置除名异议环节,事后设置纠错程序,有效构建事中事后快速救济双保障体系。事中除名异议是在公示期内,企业或第三人提出异议申请并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经核实不符合除名条件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从拟除名名单中剔除。事后纠错程序是在除名决定公布后,由监管部门再次审查核对被除名企业相关信息,存在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事中异议处理”和“事后自查自纠”救济模式,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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