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第二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我厅制定了《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第二批资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开展项目申报。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光盘版(含附件6《2024年中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汇总表》)以市为单位于7月5日前报省商务厅。为节省审核时间,请各市组织企业按照业务顺序排列申请资料(如:一份业务合同后按业务顺序附此合同相关的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回单),请各市将企业所提报的细则中附表电子材料(含Pdf盖章版本、Word版本和Excel版本)汇总后以市为单位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山东省商务厅邮箱(其他电子材料如银行回单等仍以光盘形式报送)。
联系人:孟祥宁 联系电话:0531-51763363
附件: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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