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商字〔2022〕80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山东省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5月31日
山东省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及《山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宣传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要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十五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督促商贸企业在官方网站、新媒体等开设专题专栏,在单位宣传栏、文化长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纳入年度大学习大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商贸流通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全体干部、商贸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三)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8.配合集中宣传报道。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省级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流通企业要广泛动员,积极配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9.激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要及时认真处理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奖举报制度,列明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10.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扎实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1.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12.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提供素材,协助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宣传品,配合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 互动、VR/AR 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13.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同级安委会和有关部门,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4.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将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鼓励领导干部和商贸流通企业员工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少儿绘画等科普作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按照部署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单位电子显示屏、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制定本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定联络员,活动期间的典型案例、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有关资料及活动工作总结等,请于7月1日下班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联系人:常相军 刘良浩
电 话:0531-51763088 51763527
邮 箱:liutongyechu@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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