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出去>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3 10:4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企业管理,促进全省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19年度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参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商合发[2004]474号)、《山东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鲁商办法[2014]17号)等有关规定,明确年审的重点内容,切实组织好2019年度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年审工作。

二、加强对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检查。按照《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及时检查各企业备用金的缴存情况及期限,对于私自动用备用金的企业严肃处理,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三、对已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撤销文件要及时抄送市场监管、公安、外办等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继续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四、严格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出人员的合同备案。请根据2018年度企业在商务部报送统计数据,核查企业在山东省外派劳务网上管理系统派出人员备案人数,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派出人员的合同备案。

五、加强对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作政策业务管理,包括对招选、培训考试、收费、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境外管理制度等,规范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六、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纠纷投诉举报事件的统计核实,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加强外派劳务纠纷处置部门合作,联合开展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发挥联合监管合力,规范外派劳务企业行为,切实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请各市把年审情况工作报告及年审情况汇总表于9月13日前报我厅(外经处)。

联系人:张丽梅   范遵智

电  话:0531-89013732   89013387


附件: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商务厅

                                    2019年8月1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