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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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意见》(摘要)
济发〔2017〕15号(2017年8月28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相结合,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二五六”目标思路,充分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实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打造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现代产业集聚区、体制创新先行区、科学技术创新区、对外开放先导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各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市比重较2016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市打造3个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级、4个500亿级的开发区,其他开发区全部达到200亿级以上。
二、规划布局
优化开发区规划。聘请高层次专业机构,对开发区统一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多规合一”,实现与市、县(市)、镇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一张蓝图绘到底,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实施空间、资源整合和产业调整,优化开发区功能,支持开发区按程序申报扩区或调整区位,引导城郊型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晋档升级。鼓励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并享受开发区相关政策。
明确产业定位。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以“四新”促“四化”,明确各开发区产业发展主攻方向,通过实施“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措施,逐步压缩、淘汰低端产业,全面提高优势传统产业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水平,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综合运用要素供应、政策引导等手段,促进产业向相应开发区聚集,推进各开发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竞相发展。
强化项目建设。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建设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各开发区主导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与济宁产业契合度高的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实施精准对接,加快引进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谋划推动建设欧美高端项目承接地和集聚区。围绕《中国制造2025》,以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实施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具有强链补链扩链作用的技改项目。
提升承载功能。全面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财政资金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市政公用事业投入机制,全面构建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结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产城融合。坚持产城一体化发展理念,立足于打造“工业新城、城市新区”,优化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居住、教育、医养健康、商业、社区、休闲娱乐、公交场站、专家公寓和综合性生活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加快完善开发区生产、生活功能配套。
实施“人才强区”。创新“人才+开发区”的发展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开发区技术创新体系,打好培养、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组合拳,全面推进“人才强(园)区”建设。加强开发区企业家队伍建设,对开发区发展特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
三、管理体制
改革管理体制。开发区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党工委、管委会统领综合性开发集团运作。鼓励实行区辖镇街模式,开发区管委会主要精力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发展,镇街主要承担社会事务、支持开发区发展。对开发区、镇街统计实行双轨制。
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机构编制部门科学核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总量。开发区可在内设机构总量内,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自主确定,并报编办备案。县(市、区)直派驻分支机构,由派驻部门党委(党组)与开发区党工委协商确定,以开发区党工委意见为主。
深化“放管服”改革。本着应放尽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其他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逐步下放到开发区。县(市、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开发区服务窗口,建立项目审批代办专员制度,具体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实行区域综合审批,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区域内相关审批,开发区内新建、改(扩)建项目共享区域评价结果。县(市、区)管辖的省级开发区由所在县(市、区)执法部门派驻执法。
理顺财税体制。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辖区内各项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和土地出让净收益,除按现行财政体制所规定的县级及以上保留收入外,全部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依据各县(市、区)既定财税分成比例,按照多予少取原则,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多返的财政政策。
四、运行机制
改革用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市场化、企业化选人用人模式,推行档案封存、全员聘任、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的灵活用人分配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框架内,推行“底薪+绩效奖金”的薪酬激励机制,自主制定与改革后用人机制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搞活收入分配,优绩优酬。创新招商机制。对引进重大项目、重要成果、重点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中介组织,按照税收贡献情况或项目落地达产过程分阶段给予奖励。支持开发区企业发展专业园区,形成专业链条,与招商引资享有同等奖励政策。支持开发区推行招商机制企业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社会化招商资源,购买社会化招商服务。
完善投融资机制。以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社会资本为主发起设立开发区投资基金,吸纳大型国有企业参股,撬动银行等金融资本及其它社会资本,采取“运营+投资+招商”及PPP合作模式,集聚创新创业要素和优质产业链资源,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开发区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五、政策支持
加大资金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发展,专项用于对开发区的考核和争先进位、新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与团队的奖励。各县(市、区)都要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政策扶持专项资金,省、市及各县(市、区)安排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原则上省、市级重点镇、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特色小镇等优先向开发区周边镇集中布局。
确保建设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开发区用地需求,适当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开发区倾斜。加强对开发区内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并建立退出、再利用和预防机制,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率,新上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引导并奖励企业“零增地技改”“零增地上项目”,对“拆低建高”的企业按规定减免规费。
加快退城进园。加快实施城区企业退城进园,明确退城进园企业明细表、时间表和路线图,促进产业集聚,调整优化产业和城市布局,改善环境质量。对已经批准退城进园但尚未兑付土地包干补偿费、老厂区位于任城区的企业,纳入任城区退城进园范围,继续实施并完善济宁市区企业退城进园扶持政策。
改善发展环境。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单位依法制定的涉企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任何职能部门不得违规进入开发区企业自行收费。严控涉企检查,除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凡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巡查稽查、检验检测、评估活动的项目,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并抄送开发区管委会,由管委会派员随同入区实施。
六、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推进。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开发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做好有关日常工作,加强协调调度和情况通报。市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本意见和重要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开发区改革发展列入重要日程,县(市、区)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健全领导协调帮扶机制,重点解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环境优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健全考核体系。全市开发区的考核工作在市考核督查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按照《济宁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侧重平时考核,以考核增量为主。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对开发区实行分类考核、分别排名、动态管理,考核侧重基础设施配套、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管理效能、人才发展等项指标。
编辑:开发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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