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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下国际产能合作分析
发布日期:2017-04-26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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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顾问在《2017-2021年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深度调研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中指出,“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之间工业化水平差距较大,涵盖了工业化进程的各个阶段,中国与这些国家的经济互补性较强,在国际产能合作方面潜力巨大,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并实现“强强联合”。

中国国务院在2015年5月出台《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展产能合作。

产能合作进展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增长。根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653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对外投资7350.8亿元人民币(折11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4.7%。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累计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4万亿元人民币(折8630.4亿美元)。其中,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占总额的12.6%,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和泰国等。

201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3084亿元人民币(折2100.7亿美元),同比增长9.5%,完成营业额9596亿元人民币(折1540.7亿美元),同比增长8.2%。其中,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3987份,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1%,同比增长7.4%;完成营业额692.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5%,同比增长7.6%。

2016年,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4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20多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国际产能合作,签署了第一份双边战略对接合作规划,即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第一份经济走廊合作规划纲要,即《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结成互信友好、充满活力的“朋友圈”。

产能合作方式

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的方式日益多样化,比如,在基础设施领域电力产业参与方式日益多样,从最初的设备供货到目前的EP(设计——采购)、EPC(设计——采购——建设)、IPP(独立电站)、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PPP(公私合营)、并购、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的水平不断提高。

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中国承包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方式的合作,有条件的项目更多采用了BOT、PPP等方式。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有效平台,已成为促进中国和东道国经贸合作双赢的重要载体。截至2015年底,我国企业正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75个,已通过确认考核的13个。在建的75个合作区中,53个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通过考核的13个合作区中,10个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75个合作区中,有一半以上是与产能合作密切相关的加工制造类园区,累计投资70.5亿美元,入区企业1209家,累计总产值420.9亿美元,带动了国内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等优势传统行业部分产能向境外转移;13家通过考核的合作区,主导产业涉及有色、轻纺、服装、汽配、建材、家电等优势产业。

值得指出的是,2015年广西的钦州与马来西亚彭亨州的关丹建设的“两国双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已顺利开园。“两国双园”开辟了新时期国际经济和贸易合作的新模式,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推进产能合作、促进双向投资提供了有效载体。今后,“两国双园”模式还有可能扩展成“两国多园”“多国多园”模式。

产能合作领域

当前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跨国产能合作的产业,既有以轻工、家电、纺织服装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为主的富余产能优势产业,又有以电力设备、工程机械、通信设备、高铁和轨道交通为主的装备制造优势产业。

“一带一路”产能合作还带动了中国铁路、电力、通讯等优势行业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比如,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项目是中国从技术标准和装备制造,到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运营管理等全方位整体“走出去”的第一单项目,具有标杆意义;已开工中老铁路,匈塞铁路也有力地带动了中国铁路标准和设备“走出去”。

产能合作主体

企业是产能合作的主体。截至2014年末,中国对外非金融类投资存量为7450.2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53.6%,虽然依然处于主导地位,但同前些年相比持续下降;非国有企业占46.4%,同前些年相比稳步提升,投资主体结构持续优化。

在国有企业中,中央企业是“走出去”主要力量。截至2014年底,共有107家中央企业在境外设立了8515家分支机构,分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有80多家央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比较有代表性的央企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移动、中国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建材集团、中国电建等。

在“一带一路”倡议引导下,众多民营企业也纷纷参与跨国产能合作。比如,青山钢铁公司在印尼建设青山工业园,华夏幸福基金有限公司在印尼合资建设产业新城,等等。事实上,当前不少境外经贸合作区实际上是由民营企业作为境内实施主体而运营的。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8月,全国工商联发起设立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59家民营企业组成,注册资本高达500亿元。中民投的成立为民营资本参与跨国产能合作提供了新的资源、途径和商业模式。目前,中民投已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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