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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与韩国虽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不同阶段,但双方都十分重视发展新兴产业。总体上看,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发展各有特点和优势,双方新兴产业合作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广阔空间。近几年来,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中韩自贸区建立将对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抢抓中韩自贸区建立给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带来的重大机遇,提升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山东与韩国经贸合作向更大规模、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中韩自贸区的由来、进程及主要内容
(一)世界自贸区发展概述
1、世界自贸区发展概况
世界自贸区最早发端于欧洲及地中海沿岸国家,十九世纪以后逐步从地中海沿岸国家转经波斯湾、印度洋扩散到亚洲国家。20世纪20年代后,美洲大陆开始建设自贸区,1936年美国出现第一个对外贸易区即纽约3号,主要功能是从事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上世纪60年代,世界自贸区进一步拓展。 1958年爱尔兰设立香农出口自由区,被誉为世界上最早从事出口加工的自贸区。 1966年台湾创建高雄出口加工区,使自贸区功能扩大到加工制造领域。 之后,世界自贸区进入迅速发展期,成为新兴经济体国家(地区)开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与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据汇丰银行研究, 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已建立2300多个自贸区,出口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创造4000多万直接就业岗位,间接就业岗位高达6000万。 即使是美国、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也十分重视发挥自贸区作用。
世界自贸区的功能定位, 主要依据区位条件和贸易流量而不断调整优化。如早期美国自贸区仅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和仓储功能。1950年6月,美国国会修订了法案,允许对外贸易区增加展销和加工制造功能。 1980年美国国会又进行新的修订,鼓励发展加工工业,允许用美国的零部件和外国原材料装配成品,其增值部分免征税。 1991年10月8日,美国对外贸易区管理局颁布新条例,自贸区功能扩展到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和商业加工、商品展销等。
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推动下,各种多边经济合作机制不断涌现,跨境跨区域合作成为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并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各个国家或地区参与经济全球化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近30年来,美国、欧洲、东南亚、非洲等国家或地区纷纷出现区域经济整合的提议和协商,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欧盟(EU)、东盟(ASEAN)等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纷纷建立,多边区域经济合作的实效逐步显现。尤其是近年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超大自由贸易区正在孕育,将对经济全球化的走向产生深远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多和规模的逐渐壮大,使区域经济合作日益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主流,区域经济合作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也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促进了区域内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也提升了区域内各个成员国应对和抵御全球化风险的能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为谋取多重利益而加入各类区域性经济集团之中。
2、世界自贸区类型
世界自贸区可分为贸易型、出口加工型和贸工混合型三类。 但从功能整合和区域划分看,自贸区可细分为更多类型。
首先,从功能整合看,自贸区有六种模式。一是转口集散型模式。 主要从事港口装卸、货物储存、商业加工和货物转运,如德国汉堡自由港、西班牙巴塞罗那自由区、意大利热那亚自贸区等。二是贸工综合型模式。 多数自贸区属于这种类型,如菲律宾马里韦莱斯自贸区、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自由区、台湾高雄自贸区等。三是出口加工型模式。这类自贸区以出口导向制造业为主,融合国际贸易、储运服务功能,如菲律宾、马来西亚、韩国、印度、印尼等国的出口加工区。四是保税仓库型模式。这类自贸区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口手续,可连续长时间进行保税或开展再包装、挑选、处理等业务活动,如意大利巴里免税仓库、阿根廷布谊诺斯艾利斯免税货仓等。五是商业零售型模式。指在自贸区专门辟有商业区,从事展示和零售业务活动,如智利伊基克自贸区。六是综合发展型模式。 指在规定的自由区范围内,无论是供当地消费或转口输出,进口商品原则上都不征收关税,如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
其次,从区域划分看,自贸区有四种模式。一是港城融合模式。 这种模式把口岸所在城市全部划为自贸区,整个港口城市兼具转口贸易、出口加工、金融、商业、旅游等多种功能,园区内允许居民居住、生活、娱乐,并享有免税进口消费品,如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二是港城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是把口岸所在城市的一部分划为自贸区(如德国汉堡港),只有外国商品运入这一区域才享有免税优惠待遇,但通常不允许居民居住、生活、娱乐,也不享有免税进口消费品。三是跨境园区模式。是指接壤国家(或地区)在法律约束下,按照合作方案各自划出相应面积的接壤土地,整合成特殊经济监管区,如美国、墨西哥边境的马魁拉多工业园区。四是主副园区模式。 如美国由于空间和产业布局需要,允许为特别用途的企业建立对外贸易区的分区或专用区。
3、世界自贸区发展的新态势
当前,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纷纷把自贸区作为经济和外交的核心内容,加快构建各自的自贸区网络,超大型自贸区不断涌现。截至2014 年底,向世贸组织通报并生效的自贸协定总数已达 256 个,其中的 60% 以上由世界前十大经济体参与构建,全球贸易一半以上已在自贸区内进行。总体上看,自贸区发展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出现了三种新的态势:
一是主要经济体都在构建自贸区网络。美国以北美自贸区为依托,提出了美洲自贸区和中东自贸区的构想,同时也在加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TPP) 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 TTIP)的谈判。2013 年美欧经济总量合计 34. 1 万亿美元,外贸总额 8. 3 万亿美元( 不含欧盟内部贸易数据) ,人口 8. 3亿。TTIP 一旦建成,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对全球政治、经贸格局演变及规则制定将带来重要影响。欧盟在不断深化自身一体化的同时,也在与东欧国家建立自贸区,并与地中海沿岸的中东、北非国家签署自贸协定。同时,欧盟还与其他地区的国家,例如韩国、南非、秘鲁等国建成了自贸区。新兴经济体则以周边国家为自贸区建设的重点,例如,巴西着力建设南方共同市场,印度重点推动自贸区性质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非全力构建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俄罗斯则致力于在独联体自贸区基础上,发展俄白哈关税同盟和欧亚经济联盟。
二是主要经济体都借助于建设自贸区网络,实现其经济、政治、外交等多重战略目标。美国力图通过 TPP 实现其重返亚洲的战略,同时也借此扩大出口,在经济上实现“亚太再平衡战略”,而通过 TTIP 则力图加强与欧盟的经济和战略同盟关系,巩固其在全球治理中的领导地位。欧盟通过 TTIP 加强与美国的战略协作,并将自贸区谈判与援助、优惠贷款等相联系,强化其在全球事务中的引领作用。而众多发展中大国则通过自贸区建设,加快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
三是发达国家自贸区强调高质量,而发展中国家则比较务实灵活。美欧等发达国家在自贸区谈判中坚持高标准、宽领域的模式,既要立即大幅改善货物、服务等传统贸易议题的市场准入条件,又要纳入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标准等“21 世纪新议题”。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自贸区谈判比较灵活,通常重点关注的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涉及敏感议题的较少。如印度与南共市明确以自贸区建设为中长期目标,但首先签署的是覆盖部分产品的优惠贸易安排。
(二)中韩自贸区的发展进程概述
1、中韩自贸区的由来
2015年6 月 1 日, 对中国与韩国来说, 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时刻。 中韩两国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在两国建交 23 周年之际开启了双方关系的崭新篇章。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签署和实施,不仅将提升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至新的高度,而且将进一步丰富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推动两国关系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7 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 实施自由贸易区战 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这是中国首次将自由贸易区建设作为国家战 略提出来。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韩两国经贸合作不断深入,双方建立自贸区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
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是两国关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将给两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给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实现新的飞跃,而且也将为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乃至全球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亚太区域经济融合迈出了重要一步。
2、中韩自贸区的进程
从中国和韩国的自贸区进展情况来看,双方都非常重视并进行了积极准备。2004年11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时任韩国总统卢武铉,在智利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上共同宣布,启动中韩自贸区民间可行性研究。2012年5月,中韩双方在北京宣布正式启动中韩自贸区谈判。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中韩双方分别在中国和韩国举行中韩自贸区第1轮至第14轮谈判。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两次会谈。2014年11月10日,习近平与朴槿惠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谈判实质性结束。2015年2月25日,中韩双方在泰国就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进行草签。2015年6月1日,中韩自贸区完成了理论、政策、外交、关税、贸易等各方面的制度准备,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由此开启了全球化时代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新篇章(具体内容参见表1)。
表1 中韩自贸协定谈判过程一览表
时间 |
地点 |
议题 |
备注 |
200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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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经贸部长在“东盟10+3”财长会议上就民间层面联合研究韩中自由贸易协定(FTA)一事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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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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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和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开展有关韩中FTA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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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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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经贸部长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高官会上就双方产官学联合研究FTA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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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010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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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进行FTA产官学共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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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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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经贸部长签署关于完成FTA产官学共同研究的谅解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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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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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在北京召开有关自贸协定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就敏感问题进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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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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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和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就启动韩中FTA谈判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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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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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启动韩中FTA谈判,韩国首次进行韩中FTA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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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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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两国召开有关签署韩中FTA的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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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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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两国正式宣布启动FTA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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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4日 |
北京 |
设立以双方首席代表为共同秘书长的贸易谈判委员会(TNC) |
第一轮 FTA谈判 |
2012年7月2日 |
韩国济州岛 |
就商品、服务、投资等领域的谈判指南进行磋商 |
第二轮 FTA谈判 |
2012年8月16日 |
中国威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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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 FTA谈判 |
2012年10月30日 |
韩国庆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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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 FTA谈判 |
2013年4月15日 |
中国哈尔滨 |
就原产地和通关手续等基本方针(modality)达成协议 |
第五轮 FTA谈判 |
2013年6月27日 |
北京 |
韩国总统朴槿惠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首脑会谈,就签署高水平的FTA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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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 |
韩国釜山 |
就开放水平、一般·敏感·超敏感商品比重进行磋商 |
第六轮 FTA谈判 |
2013年9月5日 |
中国潍坊 |
就“基本方针”(Modality)达成共识 |
第七轮 FTA谈判 |
第一阶段谈判基本完成 下面开始启动第二阶段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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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22日 |
韩国仁川 |
双方互换商品关税减让表,就产品的开放程度进行磋商 |
第八轮 FTA谈判 |
2014年1月6-10日 |
中国西安 |
互换包括超敏感产品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和商品关税减让表,就商品的开放程度进行磋商,但未能缩小意见分歧 |
第九轮 FTA谈判 |
2014年3月17-21日 |
韩国京畿道 |
根据在第九轮谈判上互换的包括超敏感产品清单在内的所有清单,针对各类产品进行关税谈判,但没有取得积极进展 |
第十轮 FTA谈判 |
2014年5月26-30日 |
中国四川 |
就竞争领域相关规则中的普通原则达成协议,商定在竞争领域进行合作 |
第十一轮 FTA谈判 |
2014年7月3日 |
首尔 |
韩国总统朴槿惠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首脑会谈,争取在年底前完成韩中FTA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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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4-18日 |
韩国大邱 |
就服务贸易、投资领域的自由化方式达成一致 |
第十二轮 FTA谈判 |
2014年9月22-26日 |
北京 |
就四个领域达成一致,但就货物贸易领域未能缩小分歧 |
第十三轮 FTA谈判 |
2014年11月6日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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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轮 FTA谈判 |
2014年11月10日 |
北京 |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谈判实质性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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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5日 |
泰国 |
中韩双方当天完成了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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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
首尔 |
中韩双方正式签署中韩自贸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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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韩自贸协定的主要内容
中韩自贸协定除序言外共22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定义、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自然人移动、投资、电子商务、竞争、知识产权、环境与贸易、经济合作、透明度、机构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终条款。此外,《协定》还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等18个附件。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到新兴产业的合作方面,但是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将促进中韩经济和产业链的全面融合,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两国企业享受到更低的关税,拥有更大的共同市场。更重要的是,两国间贸易壁垒的取消和降低将促进两国经济和产业链的全面融合,从而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携手向全球价值链的更高端迈进,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这必然有利于山东与韩国在新兴产业方面的进一步合作。
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对中韩双方而言是一个互利、双赢的协定,是具有“高水平、全面、利益大体平衡”和“四个第一”的协定。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开放水平方面,中韩自贸区是我国迄今为止涉及贸易额最大、综合水平最高的自贸区。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我国还首次在自贸区谈判中承诺,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这将大大提高我国市场的开放水平。二是从覆盖范围看,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止涉及领域最广、内容最为丰富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并首次设立了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单独章节。三是“利益大体平衡”。中韩两国产业门类齐全,在一些领域处于竞争关系,但双方从整体利益出发,着眼长远,最终找到了利益平衡点。例如,在服务贸易领域,中方解决了韩方在视听合作合拍、出境游、环境等方面的核心关注,韩方满足了中方在速递、建筑、医疗等方面的核心要价。双方还承诺将对投资者和跨国公司内部往来人员给予两年期的就业和居留许可,并给予商务访客一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等。
中韩自贸协定虽然不是我国第一份自贸协定,但却颇多首创之处,归纳起来有四个“第一”。首先,这是我国自贸协定中涉及双边贸易额“第一”的自贸协定。从单个国别(地区)来看,韩国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自贸协定伙伴。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将我国自贸协定的贸易覆盖率(以出口计)从26%提升至36%。其次,中国“第一”次承诺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我国在双边自贸协定中承诺以负面清单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中韩自贸协定还是第一次。这对于两国市场相互开放和融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再次,中韩自贸协定“第一”次以附件形式列明了特定领域的合作内容。为促进两国文化交流和顺应两国影视合作的热潮,中韩自贸协定在标准的自贸协定模板之外,还首次以附件形式增加了“合作拍摄电影”和“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共同制作”条款。这种就双方关注的重点合作领域设立合作条款的方式,在以后的自贸协定谈判中也可以灵活应用,以推进自贸协定谈判的顺利进行和特定领域的开放合作。最后,中韩自贸协定是东北亚地区“第一”个自贸协定。东北亚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经济规模最大的中日韩三国,在东亚和亚太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东北亚各国之间一直没有签订双边或者多边自贸协定,这直接影响到东亚和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展。中韩自贸协定改变了这一局面,对于区域经济合作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中韩自贸区建立给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给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的合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定的挑战。
(一)中韩自贸区建立给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带来的机遇
1、有利于扩大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规模
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对中韩双方而言是一个互利、双赢的协定,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更为重要的是在中韩自贸协定中,首次纳入了地方经济合作相关内容。拓展地方经济合作、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是习近平主席与朴槿惠总统2014年7月在韩国会晤时达成的共识。中韩双方在自贸协定中纳入地方经济合作内容,对两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加强中韩合作的一个创新之处。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中韩两国地理相邻、人文相近,通过自贸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国地方合作,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从地方层面促进两国经济实现深度融合;二是让两国地方更多地参与中韩自贸区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对促进两国企业更好地利用《中韩自贸协定》,提升协定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这为山东加强与韩国在新兴产业方面的合作提供了重大机遇。随着中韩自贸区的建立,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韩国新兴企业利用地方经济合作的有利条件不断扩大在山东的投资,更好地整合中国的市场和人才优势,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山东实际利用韩资15.3亿美元,增长27.5%。2015年上半年,山东实际利用韩资10.6亿美元,增长16.5%。现代汽车中国研发中心、韩美制药等一批新兴产业大项目落户山东。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占山东利用韩资的比重已经超过50%。同时,中韩自贸区的建立也将促进山东新兴企业“走出去”到韩投资,规避欧美发达国家对我国的部分贸易壁垒,优化产业分工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随着山东一大批企业跨国经营水平的提升,对韩投资的快速增长将成为可能,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等新兴领域的企业“走出去”预期明显。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山东核准到韩国投资达到了9033.3万美元。
2、有利于优化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结构
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大幅降低相互间产业、产品流动融合的成本,对促进区域内产业分工,优势互补,加快提升产业、技术、能源、环境等战略领域合作层次,从而优化双方新兴产业合作结构等具有积极作用。中韩自贸区投资章共19个条款和3个附件,其中中韩自贸协定第 12.2 条 投资促进及保护规定:“一缔约方应鼓励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在其领土内投资为并为之创造有利的环境;一缔约方应允许另一缔约方投资者进行投资,但有权依据适用包括有关外资所有权和控股权在内的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这在法律上进一步规范山东与韩国在新兴产业方面合作的条件,促进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结构的优化。特别需要提及的是,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进一步有利于山东与韩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合作的领域由偏小向全覆盖转变;有利于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主体由中小型新兴企业为主向大中型新兴企业转变;有利于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区域由东部沿海地区为主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延伸。
3、有利于山东与韩国联合拓展第三方新兴产业合作
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两国企业享受到更低的关税,拥有更大的共同市场。更重要的是,两国间贸易壁垒的取消和降低将促进两国经济和产业链的全面融合,从而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目前,韩国已达成或正处于谈判进展中的自贸区共14个,涉及57个国家和地区。按地域来看,亚洲地区主要有东盟、新加坡、印度以及海合会;拉美地区主要有美国、智利、加拿大、秘鲁、哥伦比亚以及墨西哥;大洋洲主要有新西兰、澳大利亚;欧洲主要是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因此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给山东企业带来一个更加便利广阔的区域性市场,有利于山东与韩国联合拓展第三方新兴产业合作。
(二)中韩自贸区建立给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带来的挑战
1、一些新兴产业领域的竞争将有所加剧
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对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提供了良好机遇,但一些新兴产业领域的竞争将有所加剧。突出表现为:市场份额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技术的竞争、制度方面的竞争等等。
2、对新兴产业合作管理的难度将加大
随着韩国对山东新兴产业投资的扩大以及山东对韩国新兴产业投资的增加,新兴产业合作的主体、领域、方式等都将发生较大变化,这对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新兴产业合作的要素支撑不够
韩国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标准以及较高的企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等,对新兴产业的合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在我国由于新兴产业这一概念的明确提出时间较短,没有专门根据其单独分类的各项统计数据,相关的新兴产业合作的政策、技术标准和人才也较为缺乏。
三、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现状
近年来,山东在继续加强同韩国传统产业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资料所限,本部分主要以烟台为例进行研究)。
烟台是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重要地区之一,多年来,随着烟台与韩国经贸往来的深入推进,双方的产业合作已从最初的服装鞋帽、电子电器组装、食品等单体项目,逐步向工程机械、电子信息、交通物流、产业研发等多个领域的产业链延伸拓展,形成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和手机、挖掘机、船舶、液晶显示板等特色产品集群,并加快由第二产业向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延伸拓展。目前,与韩国在新能源、新信息、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合作已取得一定成绩。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合作有所扩大
韩国在烟台投资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主要有:LG集团投资创设的乐金显示(烟台)有限公司、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乐金电子部品(烟台)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生产LCD显示器件、PCB、手机摄像模块等,为苹果配套生产手机屏,以及从事移动电话、移动信息终端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1)乐金显示(烟台)有限公司,2010年3月由韩国LG显示株式会社投资设立,投资总额3.98亿美元,注册资本1.5亿美元,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系列产品。自有厂房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职员6200名,目前是烟台投资规模最大的韩资企业。2014年产量2.2亿台,产值190亿元,利税1.6亿元、增幅74.3%。(2)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2年1月由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70%)和浪潮集团(30%)合资成立,投资总额7930万美元,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移动电话、移动信息终端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工厂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职员1656名。2014年产量3085万部,同比增长30%;产值194亿元,增长60%;利润4.4亿元,增长45%。(3)乐金电子部品(烟台)有限公司,2004年8月由韩国LG伊诺特株式会社投资设立,投资总额9989万美元,注册资本4340万美元,主要生产PCB、手机摄像模块等产品。工厂占地面积1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职员2989名。2014年产值30亿元,同比增长22%;利润7300万元,增长50%;税收1300万元,增长43%。
2、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取得进展
目前,烟台市政府已与韩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太阳能领域以双方的紧密协助及信任为基础优先推进。韩华新能源发电项目(牟平),主要从事屋顶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和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由韩国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独资,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现已与牟平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正在准备报批资料,预计一期投资1000万美元。此外,莱阳市与韩国韩华集团就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达成框架性协议,正在洽谈投资细节。
3、新医药和生物产业合作积极推进
烟台韩美科技有限公司,由韩国韩美制药独资,投资总额3亿美元,计划在烟台高新区建设生物工厂、研究所、医疗器械工厂、固体型工厂、抗癌药工厂等,面积12万平方米,韩方多次到高新区实地查看,已于2014年11月6日签署合作意向书,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烟台国际生物产业园,由烟台绿叶集团与韩国鲍巴斯医院、爱丽美医院合资,投资总额2亿美元,规划建设老年康复医学中心、康护职业学院、老年看护院、康复疗养院、监护型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及配套等,项目占地面积84.68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绿叶集团已经与韩方多次接洽,就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进行了探讨。
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合作发展较快
烟台与韩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合作主要围绕机械制造、汽车、造船等领域展开。代表企业主要有:(1)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由大宇综合机械株式会社投资设立。2005年4月,韩国斗山集团收购了大宇综合机械株式会社,更名为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现投资方为斗山英维高株式会社(80%)和韩国Odin2,LLC(20%)。公司投资总额1.57亿美元,注册资本6422万美元,主要生产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年生产能力为2万台挖掘机、5000台装载机。工厂占地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2014年完成产量2984台,实现销售额2.9亿元。(2)现代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2.9亿美元,目前已累计投资3.2亿美元,办公楼完工并正式交付使用,部分跑道已开始试车。将建成现代汽车面向全球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除设计、研发外,还具备综合实验、电动车材料和环境测试等功能。现代汽车集团在全球共设有6个独立的研发中心,分别位于韩国、德国、美国、印度、日本和中国,中国研发中心是继其韩国研发总部之外,唯一一个面向全球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也是现代汽车在中国设立的第一个独立研发中心,预计2015年底交付使用。(3)山东大宇造船海洋有限公司,2005年9月由韩国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投资设立,投资总额1.9亿美元,注册资本7990万美元,主要生产船舶分段、海洋石油钻井设施部件及浮船坞,年生产能力30万吨。2006年7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正式投产,工厂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职员3200名。2014年,完成物量32.2万载重吨,实现销售额11.8亿元。
(二)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兴产业合作的推进机制缺乏
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推进机制(主要是缺乏组织协调机制、新兴产业合作规划等),致使一些新兴产业合作的项目难以及时洽谈、签约、开工、投产、运营等,直接影响了双方新兴产业合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2、新兴产业合作项目还比较少
目前,新兴产业韩资项目较少,分布比较分散,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且以组装加工为主,产品关联度较低,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存在“重生产轻研发”、“重扩能轻创新”现象,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力。例如,威海市新兴产业韩资项目仅14个,仅为韩资项目总数的2%左右。
3、新兴产业合作领域还不够宽
山东与韩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合作有一定进展,但由于规模小、起步晚,合作的领域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例如,烟台市与韩国新能源产业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太阳能方面,而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聚变能等方面的合作还未展开;信息技术领域LG一枝独秀,三星电子等行业巨头尚未进入烟台;在新材料领域的合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重点领域
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在新一轮经济科技竞争中构筑新优势的重大战略举措。山东与韩国虽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但双方都高度重视发展新兴产业。山东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2012年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明确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海洋开发、高端装备制造等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效地推动了新兴产业发展。韩国于2009年实施《新增长动力规划及发展战略》,将绿色技术、尖端产业融合和高附加值服务业等17个产业确定为引领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产业。2014年,韩国制定了《未来增长动力落实计划》等,提出了包括智能汽车、5G移动通信、深海底海洋设备工程等九大战略产业及四大基础产业的十三大未来增长动力产业。从而,促进了韩国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从总体情况看,山东与韩国发展新兴产业各有优势和特点,双方新兴产业合作具有较大潜力。在中韩自贸区建立的背景下,结合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双方应重点加强以下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具有创新活跃、渗透性强、带动作用大等特点,被普遍认为是引领未来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几年来,山东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在一些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部分技术和产品接近或达到国外先进水平。具体来说,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下一代通信信息技术、集成电路设备、高端计算机等关键技术与产品实现较大突破。截至2014年底,山东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达3036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万亿元。山东的服务器、平板电视、蓝牙耳机、ERP软件等一批重点产品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山东拥有年收入百亿元以上的信息技术企业10家(内资企业6家),50亿元以上的企业16家(内资企业10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近80家。2014年,山东的海信、浪潮、歌尔声学、润峰集团、山东鲁鑫贵金属等6家企业入围中国百强企业;海尔、浪潮、海信、中创、东方电子等5家企业入围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山东的物联网产业不断发展,2014年全省从事物联网产业研发、生产、应用等企业近1000多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0多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超过200家,建成了以济南、淄博、威海、莱芜、滨州为主的物联网产业基地。山东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云计算中心,组建了省云计算产业联盟,推动了省云计算中心与各个部门、企业的合作,其新型业态不断涌现,成为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虽然,山东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产业规模不够大、产业影响力和带动力不够强等问题。
韩国具备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较好基础。韩国是世界上第四大电子产品制造国,三星电子、LG、SK海力士、韩国电信等国际知名企业拥有半导体、显示等关键技术。并且,韩国在电子信息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集成电路、第三代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发展居全球先进行列。根据《世界电子数据年鉴2014》分析,2014年韩国电子产品产值为1179.5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6.06%;韩国电子产品销售额为542.86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71%。韩国的半导体、电视和手机的销量位居全球前列。韩国电子技术水平优势突出,DRAM和5G技术发展全球领先。同时,韩国通过实施《物联网基础设施构建基本规划》、《云计算全面振兴规划》等,推动了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
从实际情况看,山东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主要优势是,具有众多的信息技术企业、庞大的市场和网络基础设施等;而韩国主要优势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和灵活的商业模式等。山东与韩国合作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互补性非常明显。加快山东与韩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合作的措施主要有:广泛开展山东与韩国在大规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云计算设备、数字家庭、新一代信息网络与通信、物联网、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应用电子等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鼓励韩国信息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在山东落户,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山东与韩国的信息技术企业联合制定具有通用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积极吸引韩国信息技术企业在山东建立三网融合的研发机构和高性能集成电路企业。鼓励山东具有条件的信息技术企业赴韩国开展联合研发、合作生产,以及与韩国的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
(二)新材料产业
新材料产业包括新材料及其相关产品和技术装备,在新兴产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传统材料产业相比,具有技术高度密集、研究与开发投入大、产品附加值高、应用范围广、发展前景好等特点,世界各国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把发展新材料产业作为重大战略措施之一。多年来,山东十分重视发展新材料产业,其产业特色明显、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在精品钢、特种金属材料、功能陶瓷、高分子材料和高性能纤维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优势突出、产业规模领先的龙头示范企业和相对完备的产业链及核心竞争力产品。拥有烟台万华聚氨酯及其产业群、山东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淄博高技术陶瓷等大型材料产业集聚区。2014年,山东重点调度的新材料企业225家,销售收入2234.3亿元,利润136.7亿元。山东拥有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近900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3。山东还拥有山钢、泰钢、日照钢铁等一批高性能钢材料研发与制造龙头企业,拥有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实力较强的特种金属材料龙头示范企业,拥有一批科技含量、市场占有率、工艺技术水平保持国内领先的功能陶瓷骨干企业与品牌产品等。但是,山东新材料产业发展仍存在产品技术水平低、产业链条短、产业聚集度不高、推广应用力度不够等薄弱环节。
韩国高度重视发展新材料产业,制定了一系列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其目标是继美国、日本、德国之后,成为世界新材料产业强国。韩国发展新材料产业相关的战略、规划、计划主要有:《韩国科技发展长远规划2025年构想》、《纳米科技推广计划》、《纳米技术综合发展计划》、《先导技术开发计划》等,把新材料作为2025年国家竞争力的六项核心技术之一。重点发展下一代高密度存储材料、生态材料、纳米材料技术、未来碳材料技术、高性能及高效结构材料、控制生物功能材料等。据韩国配件材料产业振兴院分析,韩国配件材料产业综合技术水平相当于美国的87.3%,核心材料技术水平相当于美国的60%,总体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在4—7年左右。韩国计划到2018年投入1万亿韩元(约67亿人民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十大核心材料产业,将处于发达国家60%左右的核心材料技术水平提高到90%,将新材料产业培育成主要出口产业。目前,韩国在电子、金属新材料特别是纳米材料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为SK集团,主要生产精密化学领域的环境材料、信息通信材料等。2013年其销售额1062亿美元,排名世界500强第57位。
从总体上看,山东与韩国的新材料产业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双方合作的潜力较大。加快山东与韩国新材料产业合作的措施主要有:积极开展山东与韩国在高性能碳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酚醛树脂、环氧树脂、氟材料、特种橡胶、工程塑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陶瓷、特种玻璃、新型隔热保温材料、高性能摩擦材料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催化材料、发光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与器件,高品质特殊钢、航空航天铝合金、大型及超大型铝合金工业型材、高档铝箔等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方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鼓励韩国著名的新材料企业在山东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营销中心等。吸引韩国知名新材料专家、学者到山东工作、讲学,以及合作共建国际化创新载体等。不断优化山东与韩国的新材料进出口结构,完善其进出口管理措施。鼓励山东具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赴韩国投资办厂、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开拓国际市场等。
(三)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要制高点,世界各国和地区都高度重视和发展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多年来,山东把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举措,取得了较大成效。在新能源领域,风电产业发展迅速,2014年并网容量达622.3万千瓦、占比达到7.8%。生物质能产业快速发展,在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气化、生物质热解液化、沼气、成型材料、液体燃料等方面相继建成一批生物质能企业和示范工程。光伏产业链条逐步完备,基本覆盖了光伏产业上下游环节。核能利用产业取得突破,全球第一家四代核电示范工程落户山东,涌现出一批国内领先的核电装备制造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初具规模,产业链条已基本涵盖了整车生产、电机、电控、电池、仪器仪表、发动机、底盘、变速箱等领域。山东已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80余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2家。节能环保领域,山东初步建立了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2014年,山东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2200余家,实现营业收入5100亿元。重点培育的25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展良好,产业集聚度不断提高。重点培育的200家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发展迅速,示范引领作用明显,2014年营业收入约1900亿元,同比增长14%。依托骨干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但从实际情况看,山东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仍存在总体规模偏小、技术基础薄弱、企业相对分散等问题。
韩国是世界上第十大能源消耗国,十分重视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视其为新经济发展增长动力。韩国于2008年实施了《低碳绿色增长战略》,2010年又颁布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等,将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居于重要战略地位。在新能源方面,韩国以发展太阳能和风能为核心,将太阳能电池、风能、氢燃料电池和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为优先领域。并且,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大企业集团进军新能源领域,以及扶持核电出口等措施,加快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韩国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如生物燃料汽车)等。同时通过完善法律保障、税收优惠以及加大投入等措施,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韩国计划到2018年生产新型油电混合动力汽车达50万辆,计划到2020年将国内10%的小型汽车改为电动汽车,计划到2030年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达100万辆。在节能环保方面,韩国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绿色经济、绿色技术和绿色工业;通过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四大河流恢复项目,以及引导绿色消费等,建立绿色物流系统;通过采取多种政策,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构建韩国全球绿色伙伴关系,试图把韩国建设成为绿色经济方面的全球领导者。韩国的环保产业市场巨大,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率达16.6%。目前,韩国的环保产业已进入技术成熟期,成为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世界环保市场的主力。
总的来看,山东与韩国都十分重视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方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加快山东与韩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合作的措施主要有: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积极开展山东与韩国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提高其核心技术竞争力和新能源开发能力。加强山东与韩国在风电、太阳能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双方联合拓展新型太阳能产品的国际市场;鼓励双方具备条件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以技术合作、投资参股等方式开展生物质能领域的深度合作。积极支持具有优势的山东企业赴韩国承建新能源项目,并联合开拓第三方新能源市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积极推动山东与韩国建立产学研和上下游共同参与的产业战略联盟,培育本土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鼓励山东与韩国联合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际标准,以及联合申请相关专利。积极吸引韩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山东投资创业,并联合开拓新能源汽车的国际市场。在节能环保产业方面,充分发挥韩国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山东巨大的市场优势,建立山东与韩国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双方高端环保产业集聚区和国际环保技术创新区。进一步鼓励韩国在山东设立节能环保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联合开展节能环保领域的跨国经营。同时,山东与韩国广泛开展节能环保领域的品牌培育、信息交流、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合作。
(四)生物产业
生物产业是指将现代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应用于生产及经济社会各领域,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一项重要新兴产业。目前,生物产业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及主导产业。山东是生物资源大省,生物技术及产业快速发展,生物医药、农业生物、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的生物医药发展势头良好,拥有鲁南制药、齐鲁制药、新华制药、威高集团、新华医疗等一批全国知名的生物制药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威高集团、菏泽步长、齐鲁制药等3家企业利润总额进入全国十强。威高集团的心脏支架、人工肝、人工骨等已实现产业化,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位。山东传统生物医药产品产业链发展较快,解热镇痛药、医药中间体、激素类药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抗生素原料药居全国第二位,大输液、粉针制剂生产规模居全国第一位。山东的农业生物在全国居重要地位,农业转基因技术、细胞工程和染色体工程的生物技术取得进一步应用及产业化。以玉米、大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制造业迅速发展,山东成为全国最大的功能糖、生物基材料、非粮来源生物燃料生产基地。山东的海洋生物快速发展,在水产良种引进、海水生态养殖、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精细化工生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及加工利用和深水网箱设计等领域的产业化居全国前列。但总的来看,山东的生物产业仍存在产业规模较小、产业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相关人才比较缺乏等问题。
韩国对发展生物产业非常重视,将其视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早在1982年,韩国就将生物科技纳入国家研发规划之中,1983年颁布了《生物技术促进法案》。1992年,韩国开始实施国家生物科技研发计划,特别是2006年韩国在实施国家技术路线图的基础上,出台了促进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其核心之一是,推动韩国生物产业发展,并使其走向世界。韩国计划在2006—2016年期间对生物科技投资达143亿美元、生物产业市场份额达600亿美元,2016年韩国成为世界生物科技7强之一。并且,韩国还通过广泛开展生物技术的国际合作,构筑全球联合研究体系。同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原始创新,集中发展干细胞克隆、遗传因子重组等重点项目,培育了一批特色生物产业。目前,韩国在发酵技术、干细胞技术、体细胞克隆牛、艾滋病DNA疫苗开发、抗除草剂作物等领域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生物产业年产值已进入世界前15位。韩国的生物医药已成为其主导产业,60%左右的生物技术公司为生物制药企业,已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韩国的发酵工业涉及氨基酸、酶制剂、抗生素等多个产业,是其生物产业中较具国际竞争力的领域,仅氨基酸产品就占全球市场的20%。韩国的生物能源发展较快,特别是生物柴油作为一种石油燃料的替代品受到高度重视。韩国特色生物制品有了一定发展,拥有一批自主研发、享誉世界的生物制品,具有代表性的是生物诊疗类制品等。
从山东与韩国生物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双方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加快山东与韩国生物产业合作的措施主要有:山东应针对生物科技创新及其新业态发展的特点,积极与韩国探索生物产业合作的新模式,进一步优化配置生物技术、人才、资本、市场资源,推动互利共赢合作发展。在生物医药方面,山东要加强与韩国生物医药的联合研发和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建设生物医药基地。在生物制造方面,山东要积极吸引韩国的生物制造龙头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上下游企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信息交流等,构建具有优势的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在生物能源方面,山东要积极吸引韩国的生物能源企业投资创业,联合培育大型跨国经营集团,合作拓展国际生物能源市场。
(五)高端装备制造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突出特点,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总体实力与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高端装备制造业正在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参与全球分工、争取全球产业链最上游的“角力场”。山东是装备制造业大省,经过多年的发展,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较快发展。在重型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装备、大型专用装备等领域优势明显。发电装备、数控机床、机床数控装置、船舶、承接新船订单等重点产品产量实现较大增长。截至2014年底,山东拥有高端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近2600家(其中龙头示范企业47家),总资产5300多亿元。山东高端装备制造业拥有中国名牌产品30个,山东省名牌产品855个;中国驰名商标152件,山东省著名商标658件。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8家(占全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的34.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80家(占全省的比重达到37%)。山东共培育认定了5个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和38个高端装备产业园区,产业呈现集约式发展。拥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核心骨干龙头企业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拳头产品,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但从总体上看,山东高端装备制造业存在产业层次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关键基础配套能力不足等问题。
韩国是制造业强国,特别是其高端装备制造业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韩国多次制定了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科技研发、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产品出口、人才培养的政策,以及加快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举措,为加快其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特别需要提及的是,2015年3月韩国颁布了《制造业创新3.0战略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无人机、智能汽车、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等13个新兴动力产业。计划在2020年之前打造10000个智能生产工厂,将其1/3的20人以上的工厂改造为智能工厂;计划到2024年韩国制造业出口额达1万亿美元,竞争力进入全球前4名。总的来看,韩国在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优势主要在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大宇造船、三星重工、现代重工、STX造船等龙头企业在海洋钻井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油船等成套大型设备的生产制造方面,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同时,由于韩国在电子设备、半导体、精密机械等领域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智能装备制造业也具有较强竞争力。据有关资料介绍,韩国是目前全球机器人使用密度最高的国家,每10000名工人中拥有机器人数量为396台。
从实际情况看,山东与韩国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补性较强,双方合作的前景广阔。山东要积极与韩国开展高端数控机床、海洋工程和油气开采、石油化工设备、发动机、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航空航天、核电装备、大型成套设备、高档仪器仪表、清洁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高端基础零部件等领域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科技合作与创新,聚集起一批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优秀人才,掌握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吸引韩国的优势装备制造企业,参与山东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重组和整合,盘活存量资源。着力引进韩国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龙头型、总成式、整机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在山东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联合建立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端装备品牌和产品。积极支持山东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和科研机构,赴韩国设立研发机构、实验基地、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等,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快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对策建议
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开启了山东与韩国经贸合作的新时代。当前,山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韩自贸区建立给山东与韩国经贸合作特别是新兴产业合作带来的重大机遇,把加快提升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水平列人重要议事日程。总体上看,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合作推进机制
从实际情况看,应主要建立以下两大机制:(1)建立新兴产业合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山东省——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省会商机制的有利条件,加强山东与韩国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互间行政长官定期或不定期会晤工作机制,对关乎相互间新兴产业合作的重大事宜进行磋商,解决存在的重要问题,推进新兴产业合作的较快、健康发展。二是山东应与韩国相关部门分别建立相互间新兴产业合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应设立若干新兴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方面合作推进小组。各产业推进合作小组,由各自政府部门官员、企业家、专家学者组成,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新兴产业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建立新兴产业合作部门定期对接机制,主要建立由山东与韩国相关部门,如商务、海关、税务、金融、港务、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在金融、保险、通关保税、退税等方面为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提供便捷服务。(2)制定新兴产业合作的专项发展规划。具体来说,该规划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对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形势进行充分研判和新兴产业合作基础条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新兴产业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根据各自的新兴产业发展优势,确立新兴产业合作的重点、领域、行业以及项目。三是依据各自的新兴产业特色和优势,制定新兴产业合作的地区空间布局。四是为确保新兴产业合作的目标、领域、行业项目、空间布局等方面的顺利实施,明确相应的保障措施。例如,完善合作机制、合作环境、要素保障、相关政策等。
(二)加快中韩产业园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快速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中韩产业园建设。从现实情况看,应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1、加快烟台中韩产业园建设
2014年7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韩国期间,提出双方可以拓展地方经济合作,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2015年6月,中韩自贸协定在“经济合作”章节中,专门设置中韩(韩中)产业园的内容。中韩两国政府将在中韩(韩中)产业园建设、运营、发展过程中,加强双方知识分享、信息交换和投资促进等相互间合作,共同促进两国企业在指定产业园的相互投资。中韩两国政府分别指定了重点推进的产业园。其中,中国政府将烟台中韩产业园纳入中韩自贸协定下的双边合作产业园,韩国政府则将新万金韩中经济区作为双边合作产业园。烟台中韩产业园规划总面积349平方公里,包括新兴产业共生区、临港经济区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形成“一园三区”空间布局。按照“两国双园”的合作模式,与韩国新万金韩中经济区开展互动合作。加快烟台中韩产业园建设,对进一步扩大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规模、领域及提升其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要高点定位、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积极制定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规划,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及海洋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与韩国相关企业开展务实合作。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积极推进与韩国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安全、智慧医疗等方面的合作。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方面,重点积极推进与韩国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合作,主要是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医疗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方面,主要是积极推进与韩国在绿色照明、油气输送以及能源信息化等领域的合作。在海洋工程及海洋技术方面,主要是积极推进与韩国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能源矿产、现代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物流、海港加工制造、海洋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合作。
2、加快其他重点中韩产业园建设
为积极推进山东与韩国经贸合作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山东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规划建设了青岛中韩创新产业园、威海中韩信息技术产业园、潍坊中韩海洋化工产业园、东营中韩装备产业园、日照中韩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滨州中韩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这对于加快山东与韩国的经贸合作特别是新兴产业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青岛中韩创新产业园要按照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重点推进与韩国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海洋科技、船舶零部件、临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合作。威海中韩信息技术产业园要抢抓威海作为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机遇,重点推进与韩国在智能电子、智能医疗、智能装备和海洋健康、海洋环境等领域的合作,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潍坊中韩化工产业园要立足海洋化工和石油化工产业基础,重点推进与韩国在石油化工、石化盐化一体化、精细化工、海洋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等领域的合作。东营中韩装备产业园要重点推进与韩国在石油化工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石油装备产品、海洋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合作。日照中韩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要积极推进与韩国在汽车零部件产业特别是生产发动机、变速箱、模具等大型零部件领域的合作。滨州中韩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充分发挥滨州的农业产业优势,积极推进与韩国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装备、优质种业资源、出口农产品产业集群等领域的合作,提升其农业国际化水平。
(三)积极构建新兴产业联盟
推进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而建立新兴产业联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新兴产业联盟是联盟成员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分担、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等战略目标,通过相互契约、参股等联结方式,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联盟成员既可以是某一行业的企业,也可以是同一产业链环节的跨行业企业。其基本原则和特点是,自愿、合作和共赢。在中韩自贸区建立的背景下,山东与韩国共建新兴产业联盟有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彼此间的恶性无序竞争,有助于彼此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多赢目标。从现实情况看,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虽有一定进展,但在研发、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的实质合作较少,特别是生产环节的深度合作不够。因此,在推进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中,必须把建立新兴产业联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具体来说,应主要建立以下四种形式的新兴产业联盟。(1)研发合作产业联盟。将山东与韩国相关新兴产业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研发合力,在产业共性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从而,实现研发资源互补、研发成本和研发风险降低、研发周期缩短,研发效率提高。(2)技术标准产业联盟。山东应加强与韩国相关新兴产业的合作与沟通,联合制定竞争性的产业技术标准,获得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提升其产业竞争力。(3)产业链合作产业联盟。山东应加强与韩国相关企业的分工合作,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跨境合作产业链,提高彼此在产业链中的地位,突破上游垄断性企业对产业链的主导与控制。(4)市场合作产业联盟。山东应重视与韩国新兴产业在联合采购原材料、共享基础设施、协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市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为确保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联盟的发展,山东应与韩国的相关部门共同出资成立新兴产业联盟基金,对符合新兴产业联盟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补贴。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政府采购、出口退税等),扶持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联盟的发展。此外,山东应与韩国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新兴产业联盟监管的行政性措施,以确保新兴产业联盟的协调、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搭建新兴产业合作平台
从现实情况看,加快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必须有相应的平台做保障。主要包括:(1)建立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高端论坛。根据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实际要求,山东应与韩国相关部门、企业界、学术界联合建立“新兴产业合作高端论坛”,定期就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出解决方案。(2)设立山东与韩国新兴企业联谊会。从实际情况看,企业是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主体。山东应与韩国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设立山东与韩国新兴企业联谊会。吸收已经或准备进行合作的相关企业参加,以交流合作经验,沟通相关信息,开阔眼界,培养人才,促进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的深入发展。(3)举办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洽谈会或博览会。为加快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步伐,山东应与韩国定期或不定期在山东的青岛、济南、烟台、威海和韩国的首尔、仁川、釜山、水原等城市举办新兴产业合作的综合洽谈会或博览会。也可根据需要分别举办山东与韩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合作洽谈会或博览会。共同交流新兴产业合作的成果,商讨新兴产业合作的重点项目,为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产业合作环境
加快山东与韩国的新兴产业合作,离不开法治化、国际化的合作环境。从总体情况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为山东与韩国新兴产业合作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环境,应突出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快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主要是进一步创新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充分简政放权,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模式转变。具体来说,要加快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强化部门连动式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要创新境外投资促进机制,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审批体制,扩大境外投资自主权,简化企业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彻底改变对境外投资实行项目核准的管理模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要全面实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着力推行涉外投资项目网上申报、登记、审批,积极实行跨部门事项网上并联办理等,努力打造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
2、着力完善涉外投资政策
进一步扩大对外资的开放领域,完善鼓励新兴产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的引资政策,以及相关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新兴产业的服务机制,做到责任到人、跟踪推进、逐项落实、务求实效。努力为外商投资新兴产业项目的洽谈、签约、开工、投产、运营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积极制定鼓励新兴产业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海外投资的政策,并为其提供融资、税收、外汇管理、通关等方面的便捷措施,积极为加快新兴产业境外投资提供相应便利化支持。
3、加大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力度
积极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外资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为外资创造平等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严禁对外资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对违反上述者及时严肃处理。对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要依法予以取缔。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坚决管住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外商投资建立公正、合理的市场秩序。要重点推动市场准入体系、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为外商投资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以及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法规制度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外商投资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4、积极推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
按照法治化和国际化要求,进一步提高涉外民事、商事争议纠纷处理能力,依法保障外商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加强地方立法建设,推动办事规则与国际接轨,加快形成符合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适应实施自贸区战略需要的高标准涉外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执法的意识,规范涉外司法和行政执法。建立健全国际仲裁机构及机制,及时解决外商在经营过程中与有关企业、政府部门等发生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建立涉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涉外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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