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拟在全省评选重点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力争3-5年内,建设成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山东特色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现就2013年度我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综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条件
按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要求设立并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省、市及县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储备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且外派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
二、主要内容
服务平台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情况;储备及推荐外派劳务人员情况;处置外派劳务纠纷情况;地方政府规范经营秩序,打击非法劳务外派情况;地方政府(服务平台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套政策或平台发展资金情况等。
三、主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按以下标准予以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1、服务平台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情况。包括:发展规划、建设内容、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平台运营服务模式以及预期目标等情况。(10%)
2、储备及推荐外派劳务人员数量情况。包括: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服务平台的储备人员及推荐外派人员数量,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山东省外派劳务网上管理系统录入人员信息情况。(70%)
(1)储备人员,以储备2000人为基数,满2000人得20分,每增加100人增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0分;(2)推荐并外派人员,以1500人为基数,满1500人得30分,每增加50人增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0分。
3、处置外派劳务纠纷情况。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服务平台派出劳务人员在境外发生劳务纠纷数量占派出劳务人员总数的5%以下,且所有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无外派经营公司及劳务人员投诉情况。(10%)
4、规范外派劳务秩序情况。地方政府对服务平台发展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发挥明显作用,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优良,打击非法劳务外派成效显著。(5%)
5、地方政府(服务平台主管单位)政策扶持情况,含相应的配套政策或平台发展资金等。(5%)
四、报送资料
1、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综合考评推荐表(附件1);
2、单位声明(附件2);
3、2013年业务总结报告,包括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情况、劳务人员储备和推荐外派人数情况及其他说明;
4、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5、地方政府(服务平台主管单位)对促进服务平台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投入资金的证明材料。
6、储备、推荐外派人员名单(附件3、附件4),提供电子文档;
7、市商务局出具的外派人数纠纷证明(纠纷率不超过派出人员总数5%)。
五、报送要求
各市商务局负责本地区服务平台的考评和材料报送工作,对服务平台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4年5月25日下午14时前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审核推荐意见(在推荐表上盖章)及服务平台上报的基础纸质资料报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外经处:陈静,朱晓萍
电话:0531-89013728, 89013423
传真:0531-89013625
电子邮箱:sdwaijing@126.com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