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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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记者从广州市外经贸局获悉,8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9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提出自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地区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相关政策。9月24日,海关总署回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提出的B2C一般出口(邮件/快件)、B2B2C保税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类业务进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广州正式成为华南地区第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国办89号文的下发和试点城市的获批为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据了解,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是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新型经济发展,推动海关改革创新的内在需要。试点城市将通过先行先试,依托电子口岸建设机制和平台优势,实现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和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外贸电商结汇、退税难的问题;二是应对跨境快件、邮件数量的快速增长,提高海关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问题。
广州此次试点申报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导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志英总负责,市外经贸局牵头办理,并得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的大力支持。由于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优势明显、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广州从7月底正式启动申报工作以来,两个月内即完成了申报和获批程序。
陈志英介绍说,广州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意义重大。
第一, 为广州这座千年商都焕发新活力,为打造国际商贸中心、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重要机遇。
第二, 可以推动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和做大增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倚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突破了原有的“商圈”概念,具备“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的特点,彻底改变了传统外贸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重构了外贸产业链条,极大推动外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同时,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可以拓宽企业成交渠道,减少贸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最终扩大进出口,做大广州外贸增量。
第三, 有利于广州企业直接与世界市场对接,第一时间掌握消费动态,同时提升议价能力。第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外贸交易成本和融资门槛,可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第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交易记录可以长期保存,具有“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特点,是实现进出口市场有效监管和商业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可以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
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志英表态说,广州市将从四个方面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
第一,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尽快开展各项试点业务。尽快组织力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获批的三项业务模式试点实施细则,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第二,以试点获批为契机,推动广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第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场资源参与产业发展。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广州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所享有的政策优势,鼓励更多的市场资源向跨境电子商务集聚,为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第四,统筹多方力量,为试点提供机制保障。9月初,广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中央驻穗机构组成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领导小组将从市政府的层面来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推动试点顺利开展。
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介绍说,目前广州海关首先在出口邮件(B2C)研究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研发广州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通关服务系统,并取得成功。“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适应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需要。在旧的出口邮件通关模式下,企业按照个人邮件办理出口手续,无法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继而无法办理退税和结汇,也未能列入出口统计。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海关凭企业申报的“电子清单”快速核放,商品出境后,企业定期将“电子清单”汇总为出口货物报关单,凭海关报关单等资料办理结汇、退税,有关出口数据同时列入海关统计。
中国邮政国际业务分公司总经理吴昌权则满怀信心表示,预计2014年广州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将达到45亿美元以上,其中其推出的国际e邮宝业务的出口交易额将达到15亿美元。
背景资料:
广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包括三项内容:
□B2C(Business to Customer)一般出口(邮件/快件)
B2C一般出口是跨境贸易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跨境B2C模式下,很多小额外贸平台将产品通过行邮方式运出境外,在通关、外汇等领域,存在一定的风险,且由于出口企业只能取得速递公司的运输单,无法办理出口报关并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因而很多出口商品都无法退税和结汇,且无法列入海关贸易统计。
试点内容:通过线上信息平台进行试点企业备案、商品备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许试点企业凭交易或物流清单先申报放行,月度汇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凭汇总的月度出口报关单办理退税、结汇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管理类别实施分类通关。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保税出口
试点内容:按“整进、散出、汇总申报”的模式进行。其中:“整进”就是整批出口货物填写备案清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入园区;“散出”就是个人网购后填写清单(或详情单)向海关申报并由电商企业提供税款担保,海关先凭清单(或详情单)分批分散出园区;“汇总申报”就是定期(一般是一个月)将清单(或详情单)汇总后,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纳税),个人网购商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免许可证。
□B2B(Business to Business)一般出口
试点内容:适应新的贸易发展需要,将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或大型电商平台作为外贸改革试点, 通过专业的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决及规范监管问题,由当地政府对此类大型平台企业制定专项的退税保障基金,并由财政统筹此类试点企业的退税款项,提供优先退税、快速通关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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