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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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务建设字【2010】1071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就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集中整治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整顿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经营秩序,促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规范运作;严厉查处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中倒卖标识卡和凭证、一机多卡、骗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假冒家电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确保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整治范围: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及其授权的各家电卖场、专卖店、家电批发城、电脑城、科技市场等流通卖场和各类回收网点、机构等。对业务量大、管理不规范、容易产生问题的家电销售集中地予以重点检查。
三、整治重点:(1)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中,倒卖标识卡和凭证、一机多卡、骗补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2)家电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发现的疑似骗补的中标企业,通过核查销售台账、兑付资金数额、旧货核销台账等资料,予以重点检查。(3)群众举报、网民投诉等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现象,如销售员直接卖凭证、回收网点倒卖凭证、购买新电器时不回收旧电器即直接发放补贴等。(4)未取得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中标或授权资格的经营单位,假冒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中标或授权经营单位,在其销售卖场不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私自张贴易使人误解或容易混淆的宣传单页、海报、条幅,进行虚假宣传,实施不正当竞争。
四、实施时间: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3月17日,为期3个月。整个活动分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2010年12月17日 —12月21日,为实施准备阶段,各市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指定分管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整治活动。各市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2010年12月22日—2011年2月2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安排销售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对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过程中,要充分掌握各类证据,查处各类典型案例,打击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案例的相关证据,整理、汇总后及时报省商务厅。同时,为保证整治效果,省商务厅将组织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和一线,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
(三)2011年2月22日—3月17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对各市上报和省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案件,由相关部门会商处理意见,对查实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没收保证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涉及金额大的,将予以曝光,直至取消其中标企业资格。
五、工作要求:家电下乡和家电旧换新集中整治活动,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商务厅负责统筹协调,省家电行业协会协助。省商务厅设立举报投诉邮箱(yjhxts@trade.gov.cn)。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集中整治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物价、环保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合力。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查处方式。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全面进行总结、汇总上报查处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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