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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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以领土原则征税的,在新加坡所赚得的收入或者在海外赚得却在新加坡收取的一切所得都得纳税。在2003估算年里,推出了集体扣除条款。公司间的交易必须是以公平原则完成。纳税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根据上一年的所得征税,即2003估算年针对2002年的收益征税。
集体估税、扣税制度
目前,新加坡不允许将一家公司的亏损转移至另一家公司。从2003估税年度开始,允许将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一家公司的亏损或资本税务补贴全部转移到另一家公司进行抵扣。该措施不仅适用于属于同一企业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之间,也适用于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但享有集体估税扣税的公司必须在新加坡注册,且母公司至少持有子公司75%的股权。投资补贴和来自海外企业的亏损不允许转移。
集体估税扣税制度能通过降低企业的实际税率减轻企业的负担,也有助于降低新创立公司的起步成本,从而为培育创新和冒险精神提供一个有利环境。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时,通常会设立子公司而非新的部分,以便利用'有限责任'来保护新业务的发展。没有集体估税扣税,公司也许会出于将新业务的亏损与公司其它业务的盈利相抵销的考虑,设立新的部门来开展新业务。这项制度的出台旨在减少这些因公司税务结构所造成的不得已的企业决策。
单一公司税制度
新加坡目前使用的是全面归原税制度。在该税制下,公司须在盈利完税后才可派发股息,这使得公司在分配诸如资本收益等免税项目收入时受限,通常须在额外征税后才可分配。
从2003年1月起,新加坡开始实行单一公司税制度。这意味着股东将不必再为到手的股息缴税。股息分配将不再遵从全面归原税制度。从2003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的5年过渡期内,公司可以使用截止2002年12月31日尚未动用的股息税抵免额度来抵付应缴的股息税。
单一公司税制度有利于更多企业在新加坡设立控股公司。它与集体估税扣税制度和降低了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起,会促使更多的企业将利润以股息的形式派发出去。例如,当控股公司卖掉子公司套取利润后,这部分被视作企业资本的利润为非征税项目;在新制度下,这些利润可以作为股息分配掉而不必缴税。同样,本税制也有利于更多的公司在新加坡管理它们的知识产权。出售知识产权所获得的盈利也可以在新制度下进行分配而无需缴税。
直通式股息税豁免
目前,由公司的免征税收入派发的股息,其税务减免仅适用于两级持股人,并且在持股比例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各级股东,无论持股多少,从公司的免征税或减征税收入派发的股息将完全免税。
这一措施将刺激公司把免征税部分的股息一直分配给最底层的股东而不必征求新加坡GOV的批准,也给了股东们选择投资方式的自由。中小型公司将会参与更多的投资活动,而不必担心是否因不是大股东而无法分得免税股息。
非新加坡常驻居民计划
目前,新加坡纳税居民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在新加坡纳税。派驻新加坡的工作人员,若在当年成为新加坡纳税居民,即使是在抵达新加坡之前所汇至新加坡的收入也必须纳税。
从2003估税年度起,将实行非新加坡常驻居民计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将可享有5年的税收优惠。适用这一计划的条件是:
在符合资格前的3个纳税年度里,都不是新加坡纳税居民;
在参与计划的估税年度必须纳税。
非新加坡常驻居民的纳税人若满足下列额外条件将可以享有收入分时税收优惠:
一年中超过90天在新加坡以外公干;
所纳税率不低于总收入的10%。
在收入分时税收优惠计划下,纳税者只需为其在新加坡期间的那部分收入缴税。所征税额将由其在新加坡逗留的天数决定。
非新加坡常驻居民在抵达新加坡之前的收入将免于征税。受限于公积金的规定,雇主为非公民的非新加坡常驻居民所缴交的海外养老金也将免税。
这些措施使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总部更具吸引力。公司总部人员需要频繁出差,因此他们的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公司通过税务平衡办法缴付。非新加坡常驻居民的税务安排将有助于降低公司总部的人力成本,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到新加坡工作。
主要税种
企业所得税
20%的税率自2005估算年方生效,适用于新加坡注册子公司和外国企业的分公司,以及常驻和非常驻公司。
按公司所得税率征收预提税也适用于某些给予非常驻公司的付款,例如技术援助费和管理费。公司得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估算应纳税所得,并在估算年的7月31日前呈报所得税。
消费税
自2004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所供应的货品和服务以及所有进口新加坡的货品都得缴付5%的消费税。虽然如此,新加坡仍旧是全球最低的消费税率之一。
进口货品的应纳税价值是以货品到岸价格(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外加佣金、其他杂费和所有应缴付关税来计算的。
在某些情况下,进口货品可获消费税折扣,出口和国际服务则免税。只有应纳税人才可索讨当投入税缴付的消费税。
涉外个人所得税
凡在新加坡居住或履行职务达183天的,即成为新加坡居民。居民应就其发生在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所得或汇入新加坡的国外所得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就业所得、营业所得、股息、利息、退休金、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险赔偿收入、财产所得等。免税所得有退休金、抚恤金、个人间的赠送品等。
新加坡对股息所得采取了避免重复征税的措施,一家公司从另一家公司收到股息时,如果发放股息的公司已就发放股息的那部分所得缴纳了所得税,则这笔股息可不再纳税;个人股东收到股息,可从其个人应纳的所得税中,将这笔股息在公司缴纳所得税时所负担的相应税款全部抵扣掉。
非居民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在新加坡受雇累计不超过60天,其取得的所得免税;如果累计为61天至182天,则其取得的所得按15%的税率纳税。
独立经营者的贸易、经营、职业或专业所得应缴纳27%的预提税。这也同样适用于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及应税利润。
产业税
产业税根据所有房屋、土地、建筑物和住房的年度收益按百分比计算,年度收益指产业每年的总租金收益,和产业作何种工业用途无关。
年度收益的一般计算方法:
类似地点类似产业的租金收益
产业的资本投资合理回报(一般适用于没有其他用途的产业)
空地或者有不重要建筑物的土地的市场价值之5%
工业和商用产业的税率是10%,而屋主自用的住宅产业则征收优惠税率4%。在某些情况之下,可豁免发展中的土地产业税。
产业税每年估算两次,即在1月1日和7月1日。首席估算官确定年度收益后,业主如有异议可以上诉。
房地产税
从2001年起,税率由原来的12%降至10%。
留置税
股利免课留置税,利息及权利金的留置税率15%。
间接税
CST消费税税率4%。
劳工税
对建筑承包商新聘请的非传统来源(包括中国)外籍建筑工,须每人缴纳30新元劳工税。另据新加坡人力部宣布,从2004年7月1日起把现有的较低劳工税从原来的30新元提高到50新元。
税收优惠政策
新加坡在税收优惠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所得税法以及专门的鼓励经济发展的单项法规中,主要有:
1.对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是指在新加坡尚未经营过、适合新加坡经济需要的和有助经济发展的产业。新加坡政府给予这些产业5-10年的税收优惠。投资额大,拥有先进技术、熟练雇员的公司,可享受更长的免税期。
2.对扩展企业的税收优惠。扩展企业包括扩大产品生产的企业、扩大业务的服务公司、出口贸易公司等行业。新加坡税法对这些行业给予部分免税的优惠。如企业为了增产批准产品而增加的资本支出,数额超过1 000万元的,可以书面申请成为扩展企业,享受特种免税待遇,一般免税期为5年。
3.对金融业的税收优惠。金融机构在新加坡境内进行银团离岸贷款,由此取得的亚洲货币单位所得免税;保险公司的来自离岸风险保险和再保险业务(不包括人寿险)的所得,税率为10%;对于经批准的用于生产设备的贷款而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免税;对于经批准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向研究开发基金的拨款,给予免税或减税。
4.红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获得拥有股权的海外附属子公司或有关企业的红利可免交公司所得税,该公司若将其转给区域子公司或汇入新加坡总部也不增加任何税项。
5.理费:在新加坡境内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其各项管理服务收入只需交10%的公司所得税。
6.驱企业、先驱服务公司(包括对销贸易)、先驱工业的后续奖励、投资津贴奖励计划、营业总部、服务出口、创业资本、合格岸外收入、辛迪加经营活动、基金管理计划、船务企业、特许石油贸易商、特许国际贸易商、特许国际船务企业、金融和财务中心等奖励计划下的项目利润可在一定的年限(5-10年)内享有一定的税收减免。
7、除了一小部分是法定不许减免之外,营运成本一般都可减免。由于新加坡不征收资本收益税,因此也不允许扣除折旧额(作为资本开销),但以下资产可享有资本折扣:
工业建筑和某些其他建筑25年(包括25%的新置减让和3%的年度折扣)
厂房和机器3年(某些资产1年)以直线折旧法计算。公司可选择5到16年的逐步注销法(包括20%的新置减让和在资产规定使用年限内享有相等的年度折扣)
已获批准的制造业专门技术和专利权5年,以直线折旧法计算
已获批准的研发分担成本付款5年(或获批准的更短年限),以直线折旧法计算
8、仅限于海外应付税额以及该收益在新加坡所应缴付的税额,视何者较低。海外税额抵免以个别国家和个别来源计算,若超额则被没收。新加坡与50个国家签署了双重课税条约,来自非条约国的所有服务所得则可获单边税额抵免。
9、储蓄利息所得得征税,储蓄银行利息所得除外从获批准的银行所得储蓄利息不征税;所有工资所得需征税在新加坡受聘不超过60天的工资所得豁免征税。
10、目前的税务体制视专利权的一切成本为资本的一部分,因此并不享有税务减免的优待。为了鼓励更多的企业为本身的发明申请专利权,继而使新加坡有条件发展成为一个杰出的知识产权管理基地,因此为驻新企业(以下称“人士”)在2003年6月1日当天或以后的专利权成本提供单一税务减免。
合格条件:
任何人士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便可获单一税务减免:
1.专利权成本必须由在新加坡合法注册的公司所承担。
2.在申请减免专利权成本开销时,以书面证实:
他有权享有专利权的开发收益;
专利权申请成功后将由他享有新加坡的合法权%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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