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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6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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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外经贸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境外投资工作的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全省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更好地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8]529号文)要求和商务部关于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09年度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告期别:

1、2008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

2、2009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季度快报。

二、报送方式:

(一)各市外经贸局根据属地原则组织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业(包括省属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上报对外直接投资有关数据。已申领电子钥匙取得CA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通过EDI中心更新CA证书后直接登录系统上报有关数据资料(电子钥匙有效期一年,到期免费更新);未申领电子钥匙的境内投资主体通过EDI中心申请CA证书(工本费150元),EDI中心将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中为境内投资主体开立用户。

(二)系统登录:

企业用户安装CA证书后登录fec.mofcom.gov.cn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上报有关数据资料。

各市外经贸局用户登录EDI网zchq.ec.com.cn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审核本行政区企业上报资料。

三、报送日期:

季度快报:各市外经贸局需于季后10日内审核本行政区各境内投资主体填报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季度快报表”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报我厅,我厅审核后报商务部。

年度报表:各市外经贸局需于6月20日前审核本行政区各境内投资主体填报的2008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度报表”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报我厅,我厅于6月30日前审核后报商务部。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是做好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和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的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指导企业如实填报、及时上报,对未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一律不予申请国家、省境外投资扶持资金。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本市2008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度报告报我厅(境外处),我厅将对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进行评比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流程指引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流程指引

 

 一、申领CA证书

  1、 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原合作指南,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在线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申领CA证书”。

  2、 根据“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点击下载申请表和责任书,并认真填写。

  3、汇款150元到商务部EDI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开户帐户:0200059009024509383

  开户名称: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4、将申请表、责任书、汇款单传真到EDI中心,传真:010-67800318、67800202。

  5、EDI中心制作CA证书(电子钥匙),同时开立用户。

  6、EDI中心将CA证书(电子钥匙)、发票等寄发给企业。

  二、安装CA证书

  企业收到CA证书(电子钥匙)后,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进入“申领CA证书”,下载“电子钥匙安装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三、更新CA证书

1、 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原合作指南,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在线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CA证书更新”。

2、根据“电子钥匙更新流程”,点击下载更新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国富安公司。

3、国富安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处理,更新完成后,可接收到证书更新的邮件,在邮件中点击下载,证书自动导入电子钥匙。

  四、登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

  企业(境外投资者)在装有CA证书的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从以下网址登录系统:

  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址:http://fec.mofcom.gov.cn/),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在“企业登录”端输入用户名和登录口令,进入系统主页面-在线办事-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

  五、建立境内投资主体信息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境内主体管理”,打开境内主体信息页面,录入或修改境内投资主体信息,保存后退出。

   六、建立境外企业信息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境外企业管理”,打开境外企业信息页面,录入或修改境外企业信息,保存后退出。备注栏填写是否属补办国内手续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报送季度报表

  凡境内投资主体新设境外企业或对现有境外企业新增投资,境内投资主体领取境外企业批准证书后,需于本季度8日前通过季度报表报送有关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没有按时录入的应在下一个季度的季度快报中补录。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季报管理”,进入季度报表页面,填报有关数据,保存后退出。

  七、报送年度报表

  每年6月20日前,境内投资主体需填报上年年报报表,包括“境内主体经营情况”、“境外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对外投资与收益分配”、“通过境外企业完成的进出口额”、“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5个报表。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年报管理”,进入年报报表页面,填报有关数据,保存后退出。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要求按时报送季度快报和年报。在统计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境外处)或EDI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省外经贸厅联系人:姜杰

电话:0531-89013705

传真:0531-89013627

  EDI中心CA证书申请流程咨询电话:010-67800319,67801077,67801076,67800323

  EDI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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