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 实施市级公共服务事
发布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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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 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将64项市级 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要
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发现问 题及时予以纠正。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要进一 步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 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