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9号 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发布日期:2026-07-21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