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0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6/318,修订实施条例(EU)2020/2235附件三及实施条例(EU)2021/403附件二涉及供人类食用的家养单蹄动物源性产品及特定类别马属动物的联盟入境样式证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实施条例(EU)2020/2235附件三应根据该条例附件一予以修订;(2)根据该条例附件二修订实施条例(EU)2021/403附件二;(3)在过渡期内(至2026年12月12日止),根据实施条例(EU)2020/2235附件三第4章、第24章、25和26章所列样式签发的官方证书或动物卫生/官方证书,在符合下列条件时,仍可继续用于特定家养单蹄动物源性人类食用产品的欧盟进口:该等证书签发日期不得晚于2026年9月12日;在过渡期内(至2026年12月12日止),根据实施条例(EU)2021/403附件二第13章和第14章所列格式签发的动物卫生/官方证书及声明,在该实施条例经该条例修订前的适用版本下签发者,仍可继续获准用于特定类别马属动物进入欧盟。(EU)2021/403附件二第13章和第14章规定的格式签发的动物卫生/官方证书和声明,继续获准用于特定类别马科动物进入欧盟,前提是这些证书和声明的签发日期不晚于2026年9月12日;(4)该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日生效。该条例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威海市企业海外发展协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