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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启动双反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发布日期:2026-02-09浏览次数:字号:[ ]

2026年1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13号公告称,应中国出口商冠县创晟新材料有限公司(Guanxian Chuangsheng New Materials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0.61.00.60、7210.61.00.61和7210.61.00.62。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4月1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3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案的相关材料提交至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

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1, Anti-Dumping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82392499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13年5月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其反倾销调查。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5%-29.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8%-7.7%的反倾销税。

2017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15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铝锌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韩国的镀铝锌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97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9.5%-31.5%和21.7%;决定不对韩国涉案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18年8月5日到期后终止。2022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7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4号公告称,决定自2023年8月8日起,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8月5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6-01/695_-_2_-_notice_-_adn_2026-013_initiation_of_accelerated_review_695.pdf

https://www.industry.gov.au/anti-dumping-commission/current-cases-and-electronic-public-record-epr/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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