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发布《2024-2027 年新电池法规相关授权法案与委员会报告技术支持——Task 1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聚焦《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第11条授权法案的制定,通过对81份(涉及101种产品)电池可拆卸性与可更换性豁免申请的系统性评估,为欧盟电池可持续管理与安全监管提供关键技术支撑。(1)报告聚焦《新电池法规》第11条实施关键环节。《新电池法规》第11条是欧盟规范含便携电池产品设计与管理的核心条款,其中第11(1)条明确要求,含便携电池的产品需确保电池可由终端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随时拆卸与更换,拆卸过程应使用市售工具,无需专用工具(除非随产品免费提供),且需附带操作说明与安全指引。在此基础上,第11(2)条设定现有豁免场景,涵盖“主要在潮湿环境运行且可清洗/冲洗的设备”(如可水洗家电)与“特定医疗设备”(如专业医学成像、放射治疗设备及体外诊断设备),此类产品的电池仅需由独立专业人员操作即可;第11(3)条则规定完全豁免情形,适用于“需持续供电保障用户与设备安全”或“数据采集/传输类产品需保障数据完整性”的场景;第11(4)条授权欧盟委员会可通过修订第11(2)条新增豁免,新增标准需满足“科学证实终端用户更换电池存在安全风险”或“用户更换行为可能违反欧盟产品安全法规”。本次发布的Task 1报告,核心任务即围绕第11条授权法案的制定,对欧盟范围内利益相关方提交的豁免申请进行技术评估,明确各类产品是否符合豁免条件,并提出具体豁免表述建议,为欧盟委员会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实证依据。(2)豁免申请包括13大产品集群覆盖94项有效案例。报告显示,本次共收到81份豁免申请,涉及101种产品,经初步筛选后,94项申请被纳入有效评估范围(排除5项“非适用范围”申请),且依据产品类型与申请论证逻辑,将有效申请划分为13个集群。从申请分布来看,ATEX指令覆盖产品(11份)、可穿戴设备(10+1 份,含1份跨集群申请)、玩具(4份)、医疗设备(4份)、车载应用(4份)及无线设备集群(5份)为主要申请类别,涵盖工业设备、消费电子、医疗器具、汽车零部件等多个领域。值得注意的是,3类申请未纳入评估:一是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相关申请(4份,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滑板车等),因第11(1)条仅适用于“便携电池”,LMT电池不属于该范畴;二是电子烟相关申请(2份),欧盟明确指示无需深入评估;三是1份不完整申请,因缺乏关键数据(如电池技术参数、安全风险证明)及联系人信息,被判定为不合格。
(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电子学会供稿)
